近日,大姚县审计局为更好发挥审计监督 “治已病”“防未病”功能,促进建立职责明确、步骤清晰、协调顺畅、持续有力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出台了《大姚县审计局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审计机关内部的审计整改督查督办行为。
《暂行办法》共十二条,对审计结果整改跟踪检查责任人、检查的主要事项、采取的方式、整改情况汇报、审计整改清单的建立、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暂行办法》突出四个特点:一是建立整改台账,严格执行审计整改工作规程,使审计整改工作步入常态化。二是明确整改落实情况跟踪检查时限,审计回访时效性逐步增强。三是实行“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接机制,对审计整改问题进行集中和动态管理。四是通过制度建设,从源头上、机制上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好审计监督“最后一公里”,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
《暂行办法》的出台,对于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切实促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必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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