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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告

索 引 号:xsjj-/2022-1223018 公文目录:审计存在问题及整改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6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告

大姚县审计局于2020年2月13日至4月15日派出审计组,对大姚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大姚县审计局关于大姚县农业农村局下设6个事业站所原经营性结存资金未纳入局财务统一核算的专题报告》(大审专报〔2020〕4号)、《大姚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大审报〔2020〕4号)、《大姚县审计局关于审计大姚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决定》(大审决〔2020〕1号),《专报报告》、《审计报告》、《审计决定》我局已收悉。《审计报告》对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作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提出了很好的审计意见及建议。对审计中所提出的主要问题,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班子会议研究整改工作措施,严肃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现将审计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大姚县农业农村局下设6个事业站所原经营性结存资金未纳入局财务统一核算”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大姚县审计局关于大姚县农业农村局下设6个事业站所原经营性结存资金未纳入局财务统一核算的专题报告》(大审专报〔2020〕4号)整改意见及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县农业农村局于2020年6月28日召开局务会认真研究,严格按照《专题报告》意见及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将下设6个事业站所原经营性结存资金1,737,694.44元全部纳入县农业农村局统一核算,其中:大姚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477,381.50元,大姚县蚕桑站142,716.72元,大姚县农机安全监理站9,481.41元,大姚县经济作物工作站119,286.81元,大姚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953,679.66元,大姚县农业机械推广站35,148.34元,以上资金已全部缴存至县农业农村局专户并统一进行管理。

二、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支出不真实6000元”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在审计期间,我局已督促金碧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于2020年3月20日将场租费6,000元交回我局,我局已于2020年5月15日将交回的6000元资金上缴县财政。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履行对汇付各乡镇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职责,保证收支的真实性,发挥农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杜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二)关于“涉农资金拨付不及时12,816,567.20元”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立行立改,具体情况如下:

1.大财农〔2019〕212号第二十一批中央统筹涉农资金150000元,分别于2020年3月5日拨付100,000元,2020年7月7日拨付50000元;

2.大财农〔2019〕117号州级贫困劳动力产业技术培训资金54,000元于2020年1月15日拨付到各乡镇(附:记账凭证);

3.大财农〔2019〕127号第八批中央统筹涉农项目资金12,612,567.20元。县农业农村局已拨付11,758,699.22元,项目结余资金853,867.98元,已于2020年7月2日上缴县财政。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减少资金滞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关于“应缴结存资金40020.36元”的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大姚县审计局关于审计大姚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决定》(大审决〔2020〕1号)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已于2020年5月22日将结余资金15981.86元上缴县级财政,其中:2018年蚕桑产业缺口资金结余14365.86元,2018年春秋畜禽死亡补偿结余1616.00元。

(四)关于“应缴税款缴库不及时26,732.01元”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于2020年4月3日将26732.01元资金缴入国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将代扣税款缴入国库。

(五)关于“固定资产7,131,480.18元未及时清理,权责不清”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核减已拆除固定资产和乡镇下划固定资产的请示,并经县人民政府领导批准,同意按规定处置,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已批复,县农业农村局已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调减相关固定资产。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强局属固定资产管理,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资产安全,发挥好应有的效益。

(六)关于“往来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对拨付各乡镇的资金采取以下措施核销挂账:一是按照局班子成员分工挂点联系乡镇做好账务核销督促工作,同时按照局班子成员分管工作,按照对口业务抓好督促工作。二是局属各股室站所按照对口业务加强与乡镇相关站所的对接,指导督促账务核销工作。三是采取发函方式告知各乡镇人民政府,督促相关站所限期完成往来款挂账核销工作。四是限期内未完成核销挂账的,报请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启动相关追责程序。

三、下步工作措施

感谢县审计局一直以来对县农业农村局的关心和支持,以及本次审计提出的宝贵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认真抓好财务管理:一切实加强对财经纪律法规制度的学习,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吸取教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做到财务收支合法合规。二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规范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强化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跟踪监督检查,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努力提高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认真学习会计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认真办理会计核算。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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