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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审计局关于大姚县12个乡镇129个村(社区)2018年至2020年6月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索 引 号:xsjj-/2022-1223003 公文目录:审计结果公示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4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审计局关于大姚县12个乡镇129个村(社区)2018年至2020年6月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2021年 2月4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大姚县审计局组成5个审计组,自2020年5月至9月,对全县12个乡镇129个村(社区)2018年至2020年6月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各相关单位及乡镇对其提供的审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大姚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调查并进行审计结果公告。

一、审计结果及评价

(一)审计结果

1.资金下达情况。2018年至2020年全县共下达12个乡镇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3930万元,具体是:

2018年按每个村(社区)20万元的标准下达全县129年村(社区)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共2580万元,资金由县财政局直接下达到各乡镇。

2019年下达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350万元,其中:石羊镇永丰、新街镇小古衙、赵家店镇麻街、桂花镇大村、龙街镇鼠街、昙华乡海古簸、湾碧乡腊务堵7个村委会每个50万元,资金由县财政局下达到县委组织部后下拨各乡镇。

2020年下达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1000万元,其中:赵家店450万元、三台乡和三岔河镇各150万元、六苴镇和龙街镇各100万元、石羊镇50万元。资金由县财政局直接下达到各乡镇。

2.资金使用情况。至2020年9月17日审计出点时止,全县共使用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3679.21万元。其中:用于融资及入股 分红1060.25万元,占总下拨资金的26.97%;用于建盖、购买房屋及商铺支出1564万元,占总下拨资金的39.8%;用于发展种养殖业651.97万元,占总下拨资金的16.59%;用于购买机械设备出租206.36万元,占总下拨资金的5.25%;用于其他支出196.63万元,占总下拨资金的5%(如:流转土地、收购土特产、滇龙溪大米品牌提升工程等支出)。结存资金250.79万元,大部分属于2020年下拨的资金,占总下拨资金的6.39%。

3.资金使用效益情况。经审计调查,各村(社区)除参加县国投公司定向融资、入股企业的发展资金获得收益外,由村(社区)自行发展的种养殖业收益不佳,部分存在亏损;购置机械设备和部分建盖或购买商铺出租收益低。

(二)审计评价

各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财政下拨的扶持村集体经济资金的管理使用,村(社区)对发展项目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积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此项目的实施,对增加村(社区)的集体经济收入,增长村干部才能,锻炼培养村干部能力,带动群众发展产业等方面都有较好的促进作用。但由于镇村干部受所处自然环境及自身能力不足的制约,全县部分村(社区)扶持村集体经济资金使用效益不明显。同时通过审计调查,发现部分村(社区)存在资金使用不及时、资金投入暂无收益、亏损、未按合同协议获得分红、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资产未入账等问题,需引起县级相关单位及各乡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1.部分扶持村集体经济资金使用不及时。主要涉及金碧镇李湾社区,龙街镇仓屯村委会、大龙箐村委会、鼠街村委会,湾碧乡高坪子村委会,昙华乡小兴厂村委会,三台乡必期拉村委会,三岔河镇格谷村委会。

2.部分村集体资金投入亏损。主要涉及新街镇碧么村委会和大古衙村委会。

3.集体资金投入暂无收益。主要涉及金碧镇七街社区投资建盖商铺,马屯村委会投资建盖商品用房,龙林村委会购买的大型收割机;新街镇9个村委会投资新建集镇商铺。

4.部分入股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分红。主要是涉及石羊镇柳树塘村委会、龙街镇鼠街村委会、三台乡8个村委会。

5.扶持村集体经济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审计抽查的12个乡镇不同程度存在扶持村集体经济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

6.购置资产未入单位固定资产账。主要涉及龙街镇五福村委会、石关村委会购买挖掘机一台,鼠街村委会购买大型旋耕机一台,鼠街村委会新建特色果蔬交易市场已验收未记入村委会固定资产账。

7.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部分村委会扶持村集体经济资金报账不及时、部分专业合作社账务设置不规范,账务记录不完整。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大姚县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作出了审计报告。并根据审计情况,提出如下审计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理清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思路,创新方法、突出实效,扎实推进我县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工作,做到任务到位、目标责任到位、行动到位。

(二)强化资金管理。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村综合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加强村集体资金监管,在确保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资金的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同时要加强入股企业资金的跟踪管理,确保入股公司按约定分红的同时,到期归还本金,严防集体资金的流失。

(三)强化项目管理。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项目实施、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的组织机构,保质保量抓实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实施的进度、质量和效益。要加强各村(社区)实施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健全项目后续管护机制,加强产业发展后续跟踪问效,提高扶持村集体经济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强化资产管理。各乡镇要督促各村(社区)加强新建房屋、购买商铺、机械设备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的同时,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及安全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各乡镇党委、政府接到审计报告后,已按审计报告要求进行整改。截至2021年1月底,除以下4个问题正在整改外(一是金碧镇马屯村委会投资在村委会院内建盖商品用房计划用于开商店,但至今还未经营;二是金碧镇龙林村委会2018年投资25万元购买大型收割机一台,至今无收益;三是新街镇9个村委会投资90万元用于购买新街镇新建集镇商铺,至今商铺仍处于闲置状态无收益;四是新街镇大古衙村委会投资15万元建盖大棚后与南华河山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种植羊肚菌,未按合同约定获得分红),其余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进行了采纳,并将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及意见采纳情况报县审计局,县审计局进行汇总后向县委、县人民政府作了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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