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严格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等社会救助政策,强化困难群体和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保障,持续加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力度,确保困难群体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2022年3月全县纳入城乡低保8217 户15365人,发放城乡低保金4449455元,具体发放情况如下:
(一)发放城市低保金994户1579人。其中:B类146人,C类166人,D类1267人,发放城市低保金合计759812 元。
(二)发放农村低保金7223户13786人。其中:A类2870人,B类6854人,C类4062人,发放农村低保金合计368964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