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行政审自建设专用道路、管线与市政公用设施连接 受通字(2021)003号
恒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向本机关提出北辰书院小区开口涉及市政设施建设类——自建设专用道路、管线与市政公用设施连接的申请,本机关于 2022年 9 月 15 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自建设专用道路、管线与市政公用设施连接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 7 日(最长10日)内向你(单位)颁发自建设专用道路、管线与市政公用设施连接申请表。
收件人(单位)签名或盖章: 张勇
收件日期: 2022 年 9 月 20 日
行政审批执法人员(签名): 李 燕 证号: YCX21004
赵尚林证号: YCX10547
大姚县行政审批局
2022 年9 月 20 日(签章)
注:本文书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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