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600143001000
大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县政务中心办公区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县政务中心办公区的绿化、卫生和综合治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县政务中心办公区域的固定资产、水电和其他公共设施的统一管理、维护和投资建设工作。
(4)负责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全县性的大型会议会务保障服务工作。
(5)承担县人民政府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以及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
(6)负责县级公务用车综合管理平台的运行、调度及县级各部门公务出行用车保障工作;
(7)县级国内公务接待及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权属、调配、使用、维修、处置等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科学统筹,办公用房管理规范有序。完成了大姚县金碧镇人民政府整体搬迁咪依噜大街政务小区工作任务;督促大姚县文旅局、大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大姚县住保中心分别与第三方签订了办公用房租赁合同,完善办公用房租赁报备手续;指导大姚县水务局、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大姚县委党校按照规范化管理进行办公用房装修工作;按照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时限要求,完成了2023年度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和信息统计数据系统录入工作。
2、坚持严格监管,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安全高效。建立健全公车管理登记工作,督促并受理全县党政机关在节假日期间的公务用车使用报备,及时更新公车台账,实施公务用车的动态管理。认真履行公务用车管理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各级纪委组织开展公车违规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对照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集中纠治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负面清单,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65家单位聚焦公务用车工作整治重点进行了“拉网式”自查自纠,积极对全县公务用车进行线上系统平台和线下抽查、督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抓问题整改。2023年全县已完成录入公务用车加油订单信息10637条,公务用车的保险信息962条,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信息799条,服务县级各部门公务出行、应急抢险救灾等用车1000余次,安全行驶19余万公里。
3、坚持巩固成效,公共机构节能深入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建立健全各项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告、考核、公示制度,促进各单位耗能设备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从根本上推进各单位节能工作的开展。全县53家党政机关成功创建节约型机关,创建率达100%,提前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选派2名业务骨干参加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举办的公共机构节能网络培训学习,不定期在QQ工作群对能耗统计员宣传统计法,增强能耗统计员的法制观念,确保节能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4、坚持后勤服务社会化,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按照社会化服务、专业化保障的要求,积极探索物业管理服务新体系,持续开展政务中心办公区提升改造和维修维护工作,政务中心办公区的安保、保洁、信访维稳、水电及公共区域维修维护、绿化管护、电梯和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有序推进,确保了政务中心办公区安全、有序运行;年内增设安保巡逻点84个,新建210平方米摩托车、电动车停放区域,在停车棚采购安装40路充电桩,有效缓解摩托车、电动车停放、充电难问题。
5、创新接待理念,发挥“窗口作用”明显。突出工作重心,服务大局抓接待。充分发挥接待工作增进友谊的桥梁、联系交往的纽带、对外宣传的媒介和展示形象的窗口作用。始终坚持打好前站,创造环境,发挥接待员的作用,使各级领导和各方来宾通过接待,认识大姚,了解大姚,关注和重视大姚,2023年共计接待来宾75批次,圆满完成了各项公务接待工作。
6、坚持“零差错”目标,着力加强精细化会务服务。认真完善《大姚县政务中心会议服务标准》《大姚县政务中心会议室使用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推进会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完成会堂实施网络综合布线项目,极大提高了会议室的利用率。2023年,共筹备保障会议538场次,43433人次,会议保障实现“零失误”“零差错”。
7、全面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成立了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全体干部职工为成员的定点帮扶工作组,定期专题讨论研究定点帮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全面统筹推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2023年,选派驻村工作队员2名,分别到金碧镇涧水塘村委会和桂花镇大村村委会开展驻村工作。认真落实每月1次挂包入户走访,深入新街社区72户挂包户完成信息采集、收入核算、务工动员、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
8、全面协调配合,积极推进工作落实。在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意识形态、综治维稳、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依法治县、平安建设、五城共建、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统一战线、保密工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示范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方面,持续发力,全面加强领导,协调配合,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后勤股、会务股、接待办、公车平台管理股、公共机构节能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大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纳入大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照公管理事业人员2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1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68辆,在编实有车辆2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7292755.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92755.50元,占总收入的98.6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3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87845.90元,下降9.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87845.90元,下降5.1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00000.00元,下降8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安排了其他收入资金政务中心5G智慧园区经费500000.00元,2023年未安排此项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7388462.25元。其中:基本支出4470590.25元,占总支出的60.51%;项目支出2917872.00元,占总支出的39.4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00582.40元,下降6.3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42359.67元,下降7.11%;项目支出减少158222.73元,下降5.1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1、2022年安排补发了以前年度未兑现工资,2023年未安排此项资金;2、2022年安排了其他收入资金政务中心5G智慧园区经费400000.00元,2023年未安排此项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70590.2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97680.25元,占基本支出的87.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72910.00元,占基本支出的12.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17872.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政务中心物业服务等专项经费1734000.00元,主要用于做好政务中心保安、保洁、绿化管理。
2.2023年工作经费1083872.00元,主要用于做好政务中心水电、办公区维修维护等管理。
3.政务中心局办楼清污粉刷费用100000.00元,主要用于政务中心局办楼清污粉刷等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84312.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9%。与上年相比减少204732.40元,下降2.73%,主要原因是:2022年安排补发了以前年度未兑现工资,2023年无此笔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37746.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224997.4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96324.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6117.1元,资本性支出190307.8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6802.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5368.64元,职业年金缴费6953.97元,事业单位离退休8448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4101.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缴费112311.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5057.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731.5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56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0566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0000.00元,决算为580098.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5000.00元,决算为515105.2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80%,完成年初预算的110.7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6499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20%,完成年初预算的1299.8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499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80098.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5000.00元,决算为515105.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7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6499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9.8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机构改革,县接待办工作职能职责划入我单位,年初预算只预算单位公用经费,为未预算接待项目经费。二是平台车辆比较老旧,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0366.15元,下降9.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377.32元,增长2.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4743.47元,下降53.4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平台车辆比较老旧,运行维护费用增加;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2023年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8辆。主要用于县公务用车平台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级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大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额3561355.42元,其中,流动资产553073.16元,固定资产3008282.2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88248.7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56616.0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49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49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4499.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4499.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参公管理事业部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部门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部门。
5.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6.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部门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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