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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湾碧傣族傈僳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等工作。
6.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7.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不懈抓巩固、拓成果,乡村振兴稳步推进。脱贫成果持续巩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和“四个一”监测帮扶机制,深入实施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着力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全面落实产业、就业、住房、金融、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饮水安全等政策,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全乡共有脱贫户1384户5487人、监测对象248户752人,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22户61人。积极争取财政衔接资金36万元,实施了纳那、新村、巴拉片区人饮“补短板”建设项目。乡村建设有力推进。积极融入“一带五区”“一廊一带二区”示范创建,严格落实“四抓四促”要求,聚力打造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民族团结等示范点4个。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坚持“党建引领,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社会捐助,部门支持”的工作思路,按照“上级项目资金补一点、本级财政投一点、帮扶单位解决一点、村组集体拿一点、群众捐一点”的原则,探索美丽村庄建设新举措,建设绿美村庄11个,宜居宜业和美村庄3个。
2、聚焦聚力抓产业、促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现代农业稳步发展。按照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的发展要求,种植粮食作物2.88万亩、经济作物0.69万亩,传统产业不断巩固。落实烤烟种植面积2700亩,圆满完成36万公斤烟叶收购任务,均价达34.58元,实现产值12449800.00元。特色产业持续培强。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实施核桃提质增效书记样板80亩、花椒提质增效乡长样板30亩。着力培强芒果产业,全乡芒果种植面积达6.2万余亩,收入万元以上农户达249户。甘蔗种植面积达620亩,预计产值可达400余万元。引导农户种植重楼、续断、红花、竹叶防风等中药材6079亩。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湾碧乡被纳入云南省“一村一品”(芒果)专业镇目录,巴拉、白坟坝被纳入云南省“一村一品”(芒果)专业村目录,冷山被纳入云南省“一村一品”(核桃)专业村目录。畜牧产业发展壮大。畜禽养殖规模不断壮大,全乡生猪出栏2.7万头,肉牛存栏0.77万头,黑山羊存栏6.89万只,黑山羊存栏量居全州乡镇第一,畜牧业产值预计达192000000.00元。新型经营主体作用发挥明显。全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0个,县级家庭农场15个,2023年申报州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州级示范家庭农场、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各1家,县级重点龙头企业2家,大姚县湾碧润心甘蔗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为州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3、持之以恒抓项目、提效率,发展动能愈发强劲。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投资13626000.00元,实施了湾碧乡便民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工程、大姚县2022年灰两线公路大中修工程、湾碧乡高坪子村进村公路修复建设项目、湾碧乡高坪子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等7个项目;投资147000000.00元的湾碧李家庄光伏项目已并网发电;投资53877800.00元的湾碧码头建设项目、投资7000000.00元的湾碧咖啡厂集镇风貌改造项目、投资4000000.00元的碧拉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投资1800000.00元的大姚县湾碧乡“热果”冷链物流综合一体化交易园建设项目快速推进。投资4900000.00元的湾碧乡咖啡厂移民集中安置点芒果种植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稳步推进。项目谋划持续用力。谋划实施好咖啡厂集镇供水管网改建项目,积极争取实施白坟坝村委会火山村组道路硬化项目、湾碧健身步道建设项目、新村村委会蒿枝坪村组道路硬化项目、文宜拉村委会雨污分流项目建设,一批围绕沿金沙江流域康养旅游开发项目和移民后扶项目正在有序谋划推进。
4、坚定不移抓保护、盯长效,生态底色擦亮增彩。人居环境持续提升。严格落实“四个同步”“8个制度”等工作机制和环境卫生保洁日、垃圾清运月等制度,召开现场会5场次,开展督查检查8次,发现并整改问题900余个。消除旱厕1037座,新建卫生户厕958座,新建自然村公厕7座。乡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效果显著。生态保护持续发力。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林长制,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开展乡村两级河长巡河246次,深入开展清网行动30次,投入资金160000.00元,开展金沙江渔业增殖放流活动1轮,共放殖鲢鳙鱼26万尾。组织召开乡、村、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会议300场次,发出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6000余份,查处林政案件8件,查处违规野外用火13起。圆满完成2023年天然林保护修复迎接国家级验收工作,纳那、新村获评云南省第四批省级森林乡村。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引导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采用绿色防控技术,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高位推动耕地保护工作,耕地流出整改稳步推进。
5、用心用力抓民生、增福祉,民生保障不断增进。卫生事业发展实现新突破。大姚县紧密型医共体湾碧乡分院正式挂牌,国家推荐标准等级医院创建成功。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所(室)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乡村医疗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年内接诊门诊患者36124人次,接诊住院患者201人次。教育事业蒸蒸日上。初中教育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初中教育质量保持在全县边远山区片前列,教育质量稳步提升。2023年湾碧籍学生参加高考一本上线13人、二本上线15人,高中录取82人,教职工获县级表彰6人,省厅级表彰1人。民生保障持续发力。认真落实各类惠民保障政策,全年纳入城乡低保714户1570人,纳入临时救助55户214人,发放城乡低保金4726000.00万元,临时救助金283900.00元,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2495000.00元。突出就业优先导向,2023年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引导性培训4800人次,开展技能培训12期600余人,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6385人。认真落实草原生态奖补农牧民补助政策,核补2022年农牧民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423500.00元,发放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122800.00万元,发放国家级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3526500.00万元,发放省级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861100.00万元。兑现了2018年退耕还林造林补助资金1500000.00元,2019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600000.00元,2017年陡坡地生态治理造林补助资金26000.00元,2019年陡坡地治理造林补助资金1100000.00元。文化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成功举办“窝巴节”民族节日、湾碧乡首届乡村干部职工运动会和2023年“庆七一”诵读比赛等活动,为湾碧乡文化事业发展增添异样风采,高坪子村委会获评第三届楚雄州文明村,湾碧乡获评第三届楚雄州文明乡镇。坚持统筹兼顾,国家安全、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取得新进展,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保密、统计、社科、史志、档案、供销、红十字等工作取得新成效,工青妇、儿童、老龄、残疾人等工作取得新进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 大姚县湾碧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2. 大姚县湾碧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3. 大姚县湾碧乡水务服务中心
4. 大姚县湾碧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5. 大姚县湾碧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 大姚县湾碧乡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7. 大姚县湾碧乡财政所
(二)决算部门构成
纳入大姚县湾碧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大姚县湾碧乡人民政府
2.大姚县湾碧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3.大姚县湾碧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4.大姚县湾碧乡水务服务中心
5.大姚县湾碧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6.大姚县湾碧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7.大姚县湾碧乡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8.大姚县湾碧乡财政所
纳入大姚县湾碧傣族傈僳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湾碧傣族傈僳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年末其他人员22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2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湾碧傣族傈僳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19680863.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80863.5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215794.47元,下降31.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215794.47元,下降31.89%;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移民搬迁补助基本兑付完毕,不再下达,财政加强统筹,精准预算,项目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湾碧傣族傈僳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19818559.37元。其中:基本支出14110859.74元,占总支出的71.20%;项目支出5707699.63元,占总支出的28.8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454263.32元,下降27.3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19027.10元,下降4.85%;项目支出减少6735236.22元,下降54.13%;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移民搬迁补助基本兑付完毕,不再下达,财政加强统筹,精准预算,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湾碧傣族傈僳族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110859.7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805379.74元,占基本支出的90.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05480.00元,占基本支出的9.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湾碧傣族傈僳族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07699.6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大财预〔2023〕6号2022年州级财政烟草扶持专项资金6000.00元;大财行〔2023〕51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20000.00元;大财行〔2023〕105号“清廉楚雄”建设经费50000.00元;大财行〔2018〕151号湾碧乡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州级配套资金63948.00元;大财行〔2019〕69号2019年度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行动资金12000.00元;大财行〔2020〕139号党员教育经费1160.00元;大财行〔2023〕58号2023年楚雄州村社区党员教育培训经费4413.80元;大财行〔2022〕2号2021年村(社区)党员教育活动州级配套专项资金11000.00元;大财行〔2022〕2号2021年基层党建专项经费2724.00元;大财行〔2020〕14号2019年农村党员教育活动县级配套资金30450.00元;大财社〔2023〕84号2023年民政事业省级(第一批)专项资金94464.00元;大财社〔2023〕59号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州级补助资金11070.00元;大财社〔2020〕119号下达疫情防控社区工作者临时工作补贴资金2000.00元;大财社〔2023〕57号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省级生活补助资金17280.00元;大财社〔2023〕16号2023年计划生育项目州级补助资金17664.00元;大财预〔2023〕48号高坪子9·13山洪灾害恢复建设过程中永久征占地补偿经费398718.00元;大财预〔2023〕6号大姚县2022年财政烟草扶持补贴资金23980.00元;大财预〔2023〕3号2018年度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经费410000.00元;大财农〔2023〕25号2023年驻村第一书记州级工作经费120000.00元;大财农〔2023〕85号2023年湾碧乡纳那、新村片区人饮补短板建设项目资金361000.00元;大财农〔2023〕17号湾碧乡高坪子村委会油房沟二组道路硬化项目资金1315700.00元;大财农〔2023〕85号大姚县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项目资金429000.00元,大财农〔2023〕17号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60000.00元;大财农〔2023〕18号大姚县湾碧乡“热果”冷链物流综合一体化交易园建设资金1800000.00元;大财预〔2019〕56号汪光献给纳那、白坟坝、新村3个村委会和湾碧社区基层党建和信访维稳工作经费5000.00元;大财预〔2020〕247号纳那村委会脱贫攻坚办公经费5000.00元;大财金〔2023〕16号2023年度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5000.00元;大财资〔2023〕5号2023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经费877.83元;大财建〔2023〕107号大姚县2023年州级冬春生活救助资金2925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湾碧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18963.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8%。与上年相比减少7053305.15元,下降26.64%,主要原因是移民搬迁补助基本兑付完毕,不再下达,财政加强统筹,精准预算,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90221.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项目资金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47540.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工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2810.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1%。主要用于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和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60514.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6%。主要用于合管办人员工资和全乡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2972.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主要用于村镇规划中心人员工资及国有企业退休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1147431.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0%。主要用于农林水人员工资支出和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82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人员补助支出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92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物资购买和补助救灾群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7078.00元,决算为12707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8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2.9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078.00元,决算为4707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7.0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707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湾碧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7078.00元,支出决算为12707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8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078.00元,决算为4707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精准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增强预算约束力,合理调度财政资金,严控预算外支出,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758.00元,下降5.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091.00元,下降9.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33.00元,增长2.9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减少,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用于经济发展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的微量增加。以上两项合计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大姚县湾碧傣族傈僳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大姚县湾碧傣族傈僳族乡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湾碧傣族傈僳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3916.00元,比上年减少112237.00元,下降15.25%,主要原因是乡上压缩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公务员交通补贴费等相关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大姚县湾碧傣族傈僳族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20595274.04元,其中,流动资产15642456.27元,固定资产4952817.7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49740.0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1133.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大姚县湾碧傣族傈僳族乡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0964.6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0964.6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0964.6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0964.66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制度建设,提升质量,决算绩效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决算绩效目标编制。 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四是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2、自评情况
一是基础工作管理。业务人员加强对有关决算制度、绩效评价制度的学习,把制度的深入学习作为开展决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通过学习掌握决算绩效管理的基本概念及主要内容及核心要求。
二是绩效目标管理。本单位严格按照财政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送绩效目标,比如每月按时发放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按时准确支付到位。
3.绩效评价管理
2023年本单位各项收入和支出都将严格按照预算的目标完成,做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为在职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由财政负担部分齐老金、日常公用经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等经费,每月工资按县委编办、人社局和财政局要求,按时上报人事工资信息,由相关部门审核后财政直接支付,日常公用经费按单位实际支出情况全部用于购买办公用品、支付公务接待费保公务用车公务出车运转燃油维修及保险等开支,严格做到使日常公用经费用到实处,保证了单位的日常办公。在经费支出方面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支付各项保运转支出。
4.决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我乡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以适应决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需要,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做好各年的预算,确保本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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