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承办单位 | 申请材料 | 容缺时限(工作日) | 后补方式 | 备注 | |
主件(必须件) | 副件(允许容缺) | |||||||
1 |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农业农村局 | 1.农村宅基地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2.四邻界限协议书; 3.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材料; 4.宅基地坐落平面位置图材料; 5.村民小组审核环节会议记录、签到册、会议照片、公示材料; 6.村(社区)审核环节会议记录、签到册、会议照片、公示材料 | 1.农村宅基地建房用地申请; 2.农户农村宅基地建房承诺书; 3.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材料; 4.结婚证复印件材料; 6.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或注销证明材料材料 |
5 | 现场(窗口)提交,邮件寄递 | |
2 |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 | 行政裁决 | 县林草局 | 1.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申请;2.身份证;3.人民政府依法颁发的林权证;4.各级组织作出的调解意见及终止调解书;5.委托书。 | 1.户口册;2.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林木林地(土地)占用、划拨.出让的文件;3.各种双方已达成的书面协议;4.有关处理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的会议纪要,争议范围图或附件;5.能够确定林木、林地权属的其他凭证,证人证言;6.应当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副本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 10 | 现场(窗口)提交,邮件寄递 | |
3 | 贰孩生育登记 | 行政确认 | 县卫生健康局 |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册、结婚证原件,再婚夫妻还要提供离婚协议书。 | 未领取结婚证的不用提供结婚证,再婚夫妻无离婚协议书的现场提交婚姻情况承诺书。 | 5 | 现场(窗口)提交,办事通提交 | |
4 | 生育子女登记 | 行政确认 | 县卫生健康局 |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册、结婚证、壹孩户口册原件,再婚夫妻还要提供离婚协议书。 | 未领取结婚证的不用提供结婚证,再婚夫妻无离婚协议书的现场提交婚姻情况承诺书。 | 5 | 现场(窗口)提交,办事通提交 | |
5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 公共服务 | 县人社局 | 1、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退休人员退休证;2、退保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退保办理人社保卡复印件 |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 5 | 现场(窗口)提交,办事通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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