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帮扶
一、小额信贷。贷款对象: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贷款金额: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超过5万元的财政不予贴息、不列入风险补偿金补偿范围。贷款期限:3年期(含)以内。贷款利率:鼓励银行机构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放款,贷款利率可根据贷款户信用评级、还款能力、贷款成本等因素适当浮动,1年期(含)以下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LPR, 1年期至3年期(含)贷款利率不超过5年期以上LPR,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期内保持不变。担保方式:免担保免抵押。贷款贴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内(2021—2025年)继续给予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全额贴息。2025年12月31日后若没有后续的贴息政策,贷款贴息将由贷款人全额承担。借款人按合同向银行支付利息,由承贷银行根据季度内实际发生贷款额提供贴息需求情况,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比对确认后,通过“一卡通”平台将贴息资金发放至借款人社会保障卡上。贷款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和个人使用。贷款条件:申请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 实施时间:2021年-2025年。
二、富民贷。贷款对象:持续稳定经营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额度:单户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含)。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含)。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当月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期间如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变化,利率按合同执行。担保方式:以信用方式发放,免抵押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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