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推动脱贫群众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全乡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即监测对象,包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以下统称易返贫致贫户或易返贫致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根据《云南省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楚雄州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大姚县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初稿)》,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农村工作会、经济工作会会议精神,坚持用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树立“三农”工作一切为农民增收的鲜明导向,聚焦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两个群体”,抓住产业发展和就业帮扶“两个关键”,抓细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和低收入人口聚集区“两个重点”,抓好沪滇协作、单位定点帮扶和社会帮扶“三类帮扶”,用好驻村工作队、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帮扶干部“三支力量”,持续强化政策举措、挖掘增收潜力、拓宽增收渠道,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带动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千方百计稳就业确保务工就业规模稳中有增,推动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经营性、工资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四个轮子”一起转,持续促进稳定增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聚焦“一个重点、三个促进”,全面落实“四个不摘”和“一平台三机制”四个专项行动,“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进一步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全面建立起农民专业合作社绑定农户、龙头企业绑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到2024年实现对有产业发展条件及意愿的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家庭产业帮扶全覆盖。按照“稳总量、调结构、提质量”的工作要求,确保全乡每年脱贫人口及易返贫致贫人口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在2382人以上,确保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转移就业全面提质增效,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收入更加持续稳定,全乡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年平均增速保持在15%以上。
2022年,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分别达11320元、9465元以上,增长率均达15%以上。
2023年,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分别达13444.60元、11105.06元以上,增长率均达15%以上。
2024年,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分别达15461.29元、12770.82元以上,增长率均稳定达1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底线思维,着力加强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强化防返贫“五级监测网络”网格化定期排查,用好“省政府救助平台”,加强部门联动,常态化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加强数据分析研判,持续跟踪收入变化、“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杜绝体外循环,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有序退出”,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牵头单位:乡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乡中心学校、乡社会事务办、乡财政所、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自然资源所、乡村乡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水务服务中心、乡中心卫生院,各村、社区)
(二)坚持突出重点,着力加强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和低收入人口聚集区重点帮扶。积极组织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就业思想意识,从而达到积极就业,主动就业,增加收入。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服务和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为脱贫人口提供充足的就地就近务工岗位,确保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对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县平均水平的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列为帮扶工作重点,组织力量、派出人员,实行“一对一”帮扶,要根据脱贫户就业、产业、就学需求,精准安排帮扶人员、精准制定帮扶方案、精准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实现增收目标;对易返贫致贫户占该村农村人口数比例超过3%的脱贫村,开展重点跟踪监测,摸清底数,制定具体帮扶措施,汇聚资源力量,重点集中帮扶。(牵头单位:乡乡村振兴办、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三)突出示范引领,抓实乡村振兴示范带创建。用好典型引路法,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结合乡村振兴示范带创建和“一十百”示范工程开展脱贫人口增收试点,通过试点探索创新,认真总结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事项、经验做法、特色亮点,为全县提供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的方法路径,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全面推进工作落实。优先将有资源、有禀赋的脱贫村、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纳入乡村旅游产业体系,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带动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增收。以核桃花椒为基础,杞拉么咖啡为特色、工业辣椒为亮点,集中力量打造一村一品的精品示范村;按照《云南省美丽乡村评定工作方案》中36项指标,规划建设六个集“干净、宜居、特色”为一体的美丽村庄。(牵头单位: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乡自然资源所、乡村乡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乡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
三、增收路径
(一)发展乡村产业增加经营性收入
1.加大政策扶持。加大项目资金扶持,根据县级要求,到2024年,脱贫攻坚过渡期内将不低于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60%以上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建立健全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和考核办法,对参与“双绑”机制且带动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稳定增收的龙头企业、合作社,要在涉农项目资金安排、用地用电、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金融支持、投资奖补、荣誉评定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倾斜支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每年用于扶持“双绑”企业、合作社的资金占比达100%以上,结合乡情制定奖补标准和办法。(牵头单位:乡财政所、乡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乡经济发展办,各村、社区)
2.加快补齐短板促进帮扶产业提档升级。加大科技和人才支持力度,加快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延长脱贫地区农业全产业链,促进帮扶产业提档升级。以产业聚集区为重点,完善农业发展的水利、道路、仓储物流等配套设施建设。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创制一批核心种质资源;加快构建商业化的育种体系,稳固建立一批良种繁育基地,加大畜禽良种繁育力度。(牵头单位: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3.聚力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打造高原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深入实施“藏粮于技、藏粮于地”战略,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产量只增不减,实现粮食增产增收。围绕“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加快推进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建设,重点抓好“一村一品”精品示范村创建工作,依托核桃、花椒、白芸豆等经济林果,猪牛羊鸡等畜禽养殖资源禀赋优势,整合现有资源,以招商引资企业带动,加快推进铁锁乡产业发展,不断延伸产业链,从粗加工向精加工迈进,聚焦打造“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链。努力把杞拉么咖啡培育成为铁锁乡的标志性产业,打造铁锁特色品牌。(牵头单位: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乡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
4.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
(1)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绑定农户发展。因地制宜在行政村或村民小组培育发展运营管理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引导农户以自有资金、土地经营权、林权等作为资本加入合作社成为社员,合作社为农户提供农资供应、物流运输、病虫害防治、农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农户以订单收购、土地流转、生产托管、就业务工等方式与合作社建立合作关系,获得产品销售、就业务工、土地流转等收入,按照章程参与合作社盈余分配,实现绑定发展。到2024年,每个行政村至少培育建立1至2个管理民主、规范运行、带动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绑定农户发展产业,有产业发展条件或就近就业需求的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入社率达100%。
(2)引进企业绑定合作社发展。着力引进的“绿色食品牌”重点企业。推动企业绑定合作社发展,由企业负责统一提供订单、制定标准、对接市场;农民合作社按企业要求,组织农户生产;农户按农民合作社要求进行生产,获得稳定的农产品出售、土地流转、就业务工等收入。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农民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牵头单位: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乡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
5.抓实集体经济强村。深入实施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到2022年末,全乡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均达10万元以上。建立健全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收益分配机制,村集体经济收入重点用于加强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带动村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牵头单位:乡组织办;责任单位: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
6.大力实施消费帮扶。持续提升特色农副产品市场认可度和竞争力,加快完善物流和销售体系,补齐村级电商服务短板,提升农副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加大产销对接力度;建立农副产品滞销多方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强化预警妥善应对农副产品滞销,促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建立健全消费帮扶长效机制,强化定向采购帮扶,加强区域协作帮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助推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稳定增收,组织开展特色农副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金融机构等活动,单位工会每年至少留出一个节日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用于发放工会会员法定节日慰问品。(牵头单位: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二)扩大转移就业规模提高工资性收入
7.以就业为导向精准培训促增收。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每年参加职业技能等级培训人数稳聚焦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统筹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将“技能大姚”行动的实施与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有机结合,不断优化以就业为导向的精准培训机制,持续发挥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指导作用,认定一批实训实作基地并授予相应培训资质,组织实施定岗、订单、定向培训,夯实技能促就业,让无技能的掌握一门以上技能,技能单一的得到提升,定在960人以上,确保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经过培训后100%掌握1项劳动技能、获得1项职业技能认定,就业率达90%以上。支持脱贫户“两后生”职业教育和就业帮扶,确保“两后生”90%以上接受职业教育,完成职业教育后90%以上实现稳定就业。(牵头单位: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乡村振兴办、乡中心学校,各村、社区)
8.拓宽就业渠道促增收。深入挖掘农业内部就业潜力,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吸纳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开展高标准农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延续支持帮扶车间发展优惠政策,管好用好帮扶车间;扩大以工代赈实施范围,具备条件的可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统筹开发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稳步提高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到2024年全乡乡村公益性岗位总数稳定在90个以上;统筹开发用好生态护林员岗位,逐步提高生态护林员管护劳务费,到2024年全县生态护林员总数稳定在70人以上。(牵头单位: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乡村振兴办、乡林草中心,各村、社区)
9.全方位全链条转移就业促增收。全方位全链条转移就业促增收。扎实组织实施“就业援助月”和“春风行动”,开展务工情况大排查、岗位信息大推送、就业政策大宣传、省外稳岗大走访、转移就业大输送等工作,按“应转尽转、能转快转”的原则动员更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不断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广泛开展岗位信息推送服务,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家庭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服务保障工作。按照“稳总量、调结构、提质量”的工作要求,确保全乡每年脱贫人口及易返贫致贫人口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在980人以上,确保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牵头单位:乡社保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三)落实政策保障提高转移性收入
10.落实普惠政策促增收。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转移性收入持续稳定。(牵头单位:乡财政所;责任单位:乡社保中心、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林草中心,各村、社区)
11.增强生活保障促增收。用好“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统筹各类保障措施,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保障体系,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的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提供兜底保障。融合社会救助手段,建立“纵向贯通、横向衔接、部门联动、立体覆盖”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织牢民生兜底保障手段,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通过开展救助促进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收入稳步提高。及时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2022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不低于4960元/人/年,2023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不低于5158元/人/年,2024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不低于5364元/人/年。(牵头单位:乡社会事务办、乡社保中心;责任单位:乡残联,各村、社区)
(四)盘活资源资产增加财产性收入
12.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农村改革工作,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林权流转,科学引导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盘活利用农村土地资源、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充分发挥闲置资产效益,将闲置资产变为真正的收入。支持具备条件地区的农户自愿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通过自营、出租的方式盘活整合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和闲置农房,鼓励农户盘活闲置宅基地,发展民宿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对无劳动能力或劳动力不足,无法转移就业、发展产业的人群,通过发展村集体经济,土地资源要素流转、光伏发电等途径,实行差异化收益分配,增加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资产性收益。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健全扶贫资产联结机制,确保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扶贫资产收益全覆盖。(牵头单位: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乡自然资源所、乡林草中心、乡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
13.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尽快实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牵头单位:乡自然资源所;责任单位: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各村、社区)
(五)实施精准帮扶减少合规自付刚性支出
14.管好用好“省政府救助平台”。建立工作专班管好用好平台,线上线下宣传平台,全面发挥“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使用效益,确保办结率稳定达95%以上,将符合易返贫致贫户识别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和帮扶,全面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全覆盖。(牵头单位:乡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领导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
15.落实医保三重保障制度减轻医疗负担。巩固完善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动态参保工作机制,落实医疗救助分类资助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加大参保管理力度,确保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建立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强化《大姚县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细则》政策宣传,全面落实未消除风险易返贫致贫户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保三重保障制度,确保因病未消除风险易返贫致贫户住院产生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左右,守牢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底线。(牵头单位:乡社保中心;责任单位:乡中心卫生院,各村社区)
16.精准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减轻就学负担。调整优化全县学生资助政策,保持过渡期学生资助政策总体稳定,落实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专项计划,精准认定并资助脱贫户及易返贫致贫户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特别是因学未消除风险易返贫致贫户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精准有效帮扶,切实减轻就学负担,防止因贫失学、辍学。(牵头单位:乡中心学校;责任单位:乡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放在压倒性位置、放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地位来抓,要构建党政同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脱贫人口增收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加强计划实施。乡党委政府要根据行动计划任务目标,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为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提供政策保障,结合实际编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提供政策保障,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明确增收的具体举措和责任分工,明确产业项目、帮扶单位、资金来源、工作责任和年度增收目标,优化乡村振兴项目库,完善项目支撑,确保促进脱贫人口增收项目优先入库、优先实施,全面落实本计划确定的约束性帮扶机制、政策措施、指标任务。要实行动态监测,建立一套“脱贫人口收入增长工作档案”,“一户一账、一人一卡”,做到账实相符、科学分析、精准施策、重点帮扶、雪中送炭,要加强部门数据共享,依托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的力量和作用发挥,切实做到脱贫人口收入数据精准采集、精准录入、精准监测。各部门对纳入本计划的重点工作任务,要简化审批核准程序,确保任务优先部署、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工作优先落实,全力做好计划统筹实施工作。
(三)加强考核监督。将脱贫人口增收工作成效纳入大比拼考核,切实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坚持过程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构建常态化工作督促检查机制,定期分析和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成效,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对工作推进情况较好、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约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全面推动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和成效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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