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锁乡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帮扶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促进全乡1万元以下脱贫户、监测对象(易返贫致贫户)持续稳定增收,根据《大姚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帮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巩固振兴组办〔2023〕7号)要求,结合铁锁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立“三农”工作一切为农民增收的鲜明导向,坚持用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聚焦2024年消除1万元以下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这一个核心任务,突出产业发展、就业帮扶、兜底保障“三个重点”,坚持帮扶力量安排、项目资金安排、生产设施使用、农产品采购“四个优先”,持续促进1万元以下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稳定增收。
(二)工作目标。通过实施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帮扶专项行动,到2023年末实现年人均纯收入8500元以下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动态清零,到2024年末实现年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动态清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实现铁锁乡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帮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特成立铁锁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帮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金 凯 乡党委书记
白 焘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普晓敏 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姜华国 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张 孟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团负责人
杜建春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金 辉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吴晓玲 乡党委委员(组织)
杨 琼 乡党委委员(宣传)
梁学宏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王守康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铁锁派出所所长
李俊鹏 乡党政办公室主任
王明浩 乡经济发展办主任
赵荣武 乡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解晓娟 乡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钟建友 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起辉跃 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李明保 乡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竞文 乡财政所负责人
王文黎 乡督查室主任
董翠芬 乡党建办主任
王 敏 乡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樊泽鹏 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白丽波 铁锁司法所所长
鲁 洪 乡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尹连峰 铁锁卫生院院长
赵建科 铁锁乡中心学校校长
朱恒达 铁锁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乡乡村振兴办,由普晓敏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呼雁秋、胡华财为办公室人员,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做好材料收集、整理、上报。
三、工作对象
2022年、2023年末年人均纯收入未稳定达1万元以上的脱贫户、监测对象。
四、工作机制
(一)按户重点帮扶。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列为帮扶工作重点,建立工作台账,进行重点跟踪监测,坚持“四个优先”,全面调整优化帮扶干部落实“一对一”帮扶,签订帮扶责任书,一户一户分析人员结构、产业、就业、就学等需求,一户一户盘家底挖掘增收潜力,一户一策精准制定帮扶方案,抢抓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增收的黄金时间、关键节点,帮产业、促就业、兜牢底,确保实现增收目标。
(二)按月动态管理。紧密结合防返贫监测帮扶“一月一监测”“一月一帮扶”“一月一研判”“一月一调度”四个一工作机制和季度收入监测情况,分析研判自然灾害、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滑、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导致脱贫户、监测对象收入下降不达标,分析研判新识别监测对象收入情况,对不能稳定达标的农户要纳入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帮扶工作台账及时开展帮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帮扶实。
(三)按季挂牌督战。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帮扶专项行动实行“红牌警示”“黄牌提醒”“绿牌表扬”挂牌工作机制,根据工作情况按季度对部分村委会进行挂牌,并实行红牌、黄牌销号管理。被红牌警示”“黄牌提醒”“绿牌表扬”的村委会,由乡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负责销号管理。乡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将1万元以下人数较多或人数占比较高的村委会列为挂牌督战工作对象,从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情况方面进行督战。
五、主要措施
(一)实施监测帮扶提质促增收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大姚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大姚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巩固振兴组〔2021〕1号),严格遵循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的工作原则,按照年初确定的监测范围,严格落实防返贫监测帮扶“四个一”工作机制,扎实开展防返贫监测预警,精准识别防返贫监测对象,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和发展需求及时精准开展帮扶;开展“省政府救助平台”超时预警,及时规范办理救助事项,实现监测对象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责任领导:普晓敏;牵头单位:乡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各村党总支、村委会,各定点帮扶单位、各办(中心)所)。
(二)实施产业帮扶提质促增收专项行动。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发展、做大做优、做特做精。建立帮扶项目联农带农调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楚乡振发〔2022〕10号),摸清摸准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产业发展条件及意愿,全面落实联农带农责任,与联农带农主体联动发展,通过生产、务工就业、资产收益、救助帮扶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增收。广泛宣传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及脱贫县“富民贷”政策,对有信贷需求,符合借贷条件的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应贷尽贷”。通过生猪、肉牛、本地黑山羊、花椒、核桃等传统产业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质量;充分发挥东西部协作、沪滇协作等优势,用好电子商务、网货包装、直播带货等新产业、新业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农特产品入沪以及政府采购平台等消费帮扶渠道,带动农产品销售,增加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经营性收入。继续支持发展壮大脱贫村村集体经济,收益重点用于产业基础设施、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经营维护、村级公益事业等,在充分尊重成员意见的基础上,公益性岗位选聘、公益事业用工等优先考虑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每个村委会培育3名以上致富带头人,鼓励他们支持带动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发展致富。(责任领导:普晓敏;牵头单位:乡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各村党总支、村委会,各定点帮扶单位、各办(中心)所)。
(三)实施就业帮扶提质促增收专项行动。围绕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工资性收入比上年度增长不低于18%的工作目标,全面摸清摸准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业需求底数,并建立清单,全面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按照“早转、快转、多转”的工作要求,促进1万元以下脱贫劳动力向更高薪酬、更稳定岗位转移就业。对返乡回流、有就业意愿未就业的1万元以下脱贫劳动力,采取一对一、人盯人等措施,做到应帮尽帮、早转快转、应转尽转。引导无法到省外务工和在本地打零工的1万元以下脱贫劳动力向元谋县、宾川县等产业带动较强,用工缺口大,工资相对较高的县(市)流动,确保工资性收入稳步提高。排查梳理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技能、培训意愿及需求等情况,分层分类形成技能培训的月、季、年工作清单,以就业为导向,充分利用企业场地、设备、人才、技术等资源,将培训点搬到工厂车间、各类生产经营基地,重抓实作实训,通过“培训+上岗”孵化式“师带徒”“异地培训”等方式,提升1万元以下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持证率和培训后就业率。大力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确保1万元以下脱贫家庭90%以上的“雨露计划”学生毕业即就业。就业帮扶车间优先使用1万元以下脱贫劳动力就业;各类公益性岗位要发挥好兜底安置作用,帮助1万元以下弱劳力、半劳力或无法外出劳动力就业。充分做好1万元以下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务工时间、就业分布、就业意向、岗位稳定性等信息,对就业不稳的1万元以下脱贫劳动力第一时间启动帮扶,帮助其稳岗、转岗再就业。(责任领导:梁学宏;牵头单位:乡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党总支、村委会,各定点帮扶单位、乡乡村振兴办、各办(中心)所)。
(四)实施基本保障提质促增收专项行动。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聚焦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确保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落实医保“三重保障”制度减轻医疗负担,确保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住院产生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聚焦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开展生活、就业、出行、就医、教育、培训等“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精准认定并资助1万元以下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0%得到精准有效帮扶,切实减轻就学负担,防止因贫失学、辍学。加大1万元以下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低保排查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完善易地搬迁与低保工作衔接机制,加强迁出地和迁入地工作衔接,确保1万元以下搬迁脱贫户应享受的救助政策不脱节、不断档、不漏人;进一步加强急难临时救助,切实兜住、兜准、兜牢1万元以下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基本生活底线。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确保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补助到位、发放到位。(责任领导:梁学宏;牵头单位:乡社会事务办;责任单位:各村党总支、村委会,各定点帮扶单位、各办(中心)所)
(五)实施智志帮扶提神促增收专项行动。坚持“富脑袋”与“富口袋”并重,坚持扶智与扶志结合,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在各村创新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广新积分制、清单制等典型做法,推进婚俗改革和引领婚育新风专项行动,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户籍清理整顿,养老敬老尊老爱老助老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志愿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活动,教育、引导、敦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深入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的“四万三进”活动,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群众工作,全面激发1万元以下脱贫户、监测对象发展内生动力,让群众转变观念、开拓视野、得到技术、发展产业、增加收入。(责任领导:杨琼;牵头单位:乡宣传办;责任单位:各村党总支、村委会,各定点帮扶单位、各办(中心)所)。
(六)实施乡村建设提速促增收专项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大姚县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乡村建设,围绕1万元以下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增收需求,在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项目、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数字乡村建设、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中优先安排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业;全面落实农村厕所、道路、活动室等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优先安排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从事管护工作。(责任领导:金辉;牵头单位:乡自然资源所;责任单位:各村党总支、村委会,各定点帮扶单位、各办(中心)所)。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压实工作责任。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所在、难点所在和重点任务,各村委会和各责任部门要把其增收工作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1万元以下脱贫户较多的村委会,要落实包村挂点组成员和村四职分村民小组负责制并纳入工作责任制,包村挂点组成员和村四职要遍访所包村民小组所有1万元以下脱贫户,并抓实增收工作,遍访工作须在6月底以前完成。乡村振兴办要导出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名册建立工作台账,开展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帮扶措施到人、完成时限到日、工作推进情况将安排专人跟踪督办,确保户户有人抓,措施项项有人落实。
(二)抓实增收措施落实。脱贫群众增收是干出来的,不是算出来的,更不是录入出来的,要始终把产业就业作为1万元以下脱贫群众增收的根本措施,要逐户开展劳动力分析,逐户摸清产业发展意愿,逐人摸清就业需求,产业、就业帮扶措施不能大而化之,不能直接简单将农户已种已养种植物、养殖物列为帮扶措施,干部进村入户要讲清农户可以享受的帮扶政策,要在田间地头商量产业发展计划,要促膝长谈外出务工计划,计划要一项一项跟进落实,及时帮助解决推进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坚决杜绝计划落在“纸上”。整户无劳动能力的要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兜住兜稳兜牢。
(三)从实采集数据信息。准确采集季度收入数据才能准确反映增收工作成效,各村委会和责任单位要配合兴村振兴办做好“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信息系统”收入数据采集录入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杜绝工资性收入采集“想当然”、生产经营性收入采集“一刀切”、制定增收计划措施“格式化”、收入信息采集“不入户”、信息录入“不审核”等问题出现。要坚持问题导向,用好“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信息系统”数据,用好挂牌工作机制,参照县级做法举一反三,及时开展数据分析研判,推动增收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四)从严强化成效考核。乡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增收工作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单位定点帮扶考核,加大考核权重,切实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纳入驻村工作队和队员考核,作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要坚持过程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期分析和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情况较好、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约谈,通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全面推动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和成效巩固。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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