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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锁乡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dyx041-/2023-0111001 公文目录:2022 发文机构:大姚县铁锁乡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1日 文  号: 标  题:铁锁乡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2023年01月11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乡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条例》和大姚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内容更新及时,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辅助和促进其他工作的开展,并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对政府政务信息的知情权。

主动公开情况。按照《铁锁乡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依法依规为群众提供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保障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获取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需求的渠道截至年底,我乡在《大姚县人民门户政府》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6条。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件,行政执法信息公开6件,财政信息4件,公共卫生信息公开2件,疫情防控信息公开2件,乡村振兴工作信息公开10件,乡镇动态38条,应急管理3件,政策文件解读4件,民政信息3件,财政信息3条,组织机构2件,政府信息公开规定1件,规范性文件3条,政府工作报告2条。因本年度未接受州或县审计局审计,所以未在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公开相关信息。

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2022年,我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他方面政府信息,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乡按照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抓落实”的总体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进行调整,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党政办公室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从各办公室、中心(所)抽调,确定党政办公室是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维护、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由乡纪委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乡充分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一是管理好政务公开平台,“大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铁锁乡政府信息公开”一栏查阅本乡政府的相关信息。二是设置信息查阅场所和信息查阅点,地点设在乡党政办公室和乡档案室。三是用好乡、村公示栏。设置标准化村务公开栏,对个6村(社区)村务公开栏进行集中公开和分别公开。

监督保障情况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坚持对各村(社区)集中公开和分别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对违反《条例》的行为及时纠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及年度目标的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6

0

6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变换频繁,业务熟练度还有待提高。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仍存在公开不及时、不深入、不全面、不具体的问题,仍需进一步进行整改教育监督。

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单一,公开的政务信息中,大部分是政府日常工作、活动信息、行政事业性信息,民生信息公开数量较少。

四是公民参与政务公开意识淡薄、网上互动不够,尽管政务公开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但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认识不够,对非公开的内容界定不理解,对依法申请公开的流程认识不到位。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推进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转变政府职能、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识并积极推进这一工作。

二是积极组织办公室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了解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流程,提高负责人员业务熟悉度

三是乡镇动态板块主要用于发布乡镇所做的一些有利于政府发展和群众受益的新闻信息,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也是群众了解政府开展工作的一个主要渠道,因此我乡相关负责人及时与信息公开负责人联系,进一步强调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重要性,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力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水平,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我乡运用多种媒介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政务公开,提高参政议政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内外并举的监督制约、督办督察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置于上级领导部门、社会各界、各新闻媒体的监督之下。

五是提升公民意识,促进转变政务公开职能。牢固树立服务、平等的沟通意识,充分认识群众对于新媒体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加大基层政府的职能转变,转变传统管理理念思想,真正转变到服务群众的理念上来。加大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满意度测评和意见反馈频率,真正把服务理念贯穿始终,取计于民、用计于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