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
二、发放标准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海南、青海、内蒙古、西藏、宁夏、新疆、澳门1000元/人/年;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河南、陕西、甘肃、香港800元/人/年;江西、湖北、广东600元/人/年;重庆、湖南、四川、贵州、广西400元/人/年。
三、申请途径
(一)电脑网页端。使用网页浏览器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以个人用户方式登录系统,在业务服务中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
(二)手机微信端。进入微信公众号“就业彩云南”,在“个人中心”进行个人实名认证,进入“业务大厅”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
(三)“线下”服务窗口。可在户籍地乡镇、村(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窗口或县公共就业服务窗口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
四、所需资料
申请流程为“线上”申请和“线下”申请两类。
(一)“线上”申请。申请人只需拍照上传“务工证明、劳动合同(协议)、当年3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单、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中任意1项证明材料,并在系统中签署信用承诺证明即可完成申请。
(二)“线下”申请。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照片)、社保卡(正面照片)和“务工证明、劳动合同(协议)、当年3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单、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4种资料中任意1项证明材料(拍照),并填写《云南省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