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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桂花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dyx037-/2024-0928001 公文目录:乡镇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构:大姚县桂花镇 主 题 词:决算 财政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8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桂花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600655901000

大姚县桂花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财政、民政、公安、司法、交通、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等行政工作,对全镇社会、经济、文化进行管理、监督和调控,促进科技、文化、教育、环保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团结各族人民,搞好民族宗教和统一战线工作。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组织群众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做好本机关事业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提高群众的社会保障和健康水平。

8.负责本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等职责。

9.承担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

10.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全力抓巩固、促衔接、强示范,乡村振兴步履坚实。脱贫基础更加稳固。聚焦“四个不摘”要求,严格落实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开展防返贫监测24次,新识别监测户7户25人,标记整户无劳力兜底保障户4户7人。组织脱贫劳动力培训524人次,开发公益性岗位185个,转移脱贫劳动力就业1958人,发放各类补贴224.31万元。新增小额信贷116户560.90万元。申报雨露计划100人次兑付资金20.95万元。173件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事项全部办结。实施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年度人均纯收入低于8500.00元的脱贫人口实现动态清零,低于1万元的脱贫户比上年减少8户26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4956.26元、12275.78元,同比增长15.42%和17.78%。争取上海绿洲控股集团、西上海集团结对帮扶资金40.00万元。州县10家挂包单位322名干部持续结对帮扶905户脱贫户和监测户,完成消费帮扶163.03万元,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乡村振兴初见成效。完成9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成功创建省级健康乡镇和7个绿美示范村以及自必左省级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城乡供水一体化专项债券项目基本建成;投资20.00万元完成11个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和抗旱项目,惠及6个村(居)委会11个村民小组729人;完成农房抗震改造7户,兑付资金12.60万元。用3年时间,将64个小组细化到乡村振兴示范村、提升村、整治村一体推进。

二是合力争项目、补短板、增后劲,发展基础更加牢固。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围绕上级投资导向,争取州县项目前期经费65.00万元,谋划事关长远发展及民生项目5个,完成桂花社区乡村振兴示范点方案和暑立里篮球村概念性规划编制等工作。重点项目快速推进。成立9个工作专班负责重点项目推进,桂花水库大坝顺利封顶,预计2024年6月可实现蓄水;李家庄光伏流转土地1218.03亩,兑付资金1394.42万元,惠及农户410户,预计2024年3月底可全容量并网。投资288.00万元的桂花社区自必左乡村振兴示范点、19.00万元的集镇公用充电桩、27万元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369.81万元的9个村(社区)核桃初加工一体化等项目投入使用。投资600.00万元的省第一批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140.00万元的村集体强村工程、110.00万元的敬老院提升改造等项目快速推进。投资1249.11万元的桂花供电所、1.07亿元的110KV百草岭桂花输变电工程、390.00万元的自必左智慧养鱼以及政府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项目进入实质性阶段。

三是聚力兴产业、提质效、促转型,产业发展活力迸发。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完成2021-2022年耕地流出整改1161.94亩和2023年疑似新增耕地流出整改75.68亩,核查疑似撂荒耕地图斑57个294.41亩,补划永久基本农田683.2亩,完成国土变更调查1372.38亩,常态化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专项行动,坚决守住全镇5.33万亩的耕地。扛牢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全年粮食播种面积达2.15万亩,粮食产量达5600吨;种植蔬菜4500亩,产量达13.2万吨。累计种植金银花5612.3亩,筹集资金兑补2022年金银花苗款56.00万元,年内采摘金银花3吨、金银花叶9吨,金银花价值初步显现;种植其他中药材4000余亩,中药材产值达1686.00万元。不断优化畜禽养殖结构。积极探索“保险+信贷”“党组织+合作社+电商平台”等增收模式,加大畜禽品种改良和动物疫病防控力度,年内畜禽存栏7.38万头(只),出栏14.8万头(只),有规模养殖户52户,畜牧业产值达13652.00万元。做大做强经济林果业。依托23万亩核桃、4万亩花椒,深入实施提质增效十项措施,完成核桃、花椒提质增效1.6万亩,成功创建县级核桃提质增效科技推广示范基地200亩,举办了大姚县核桃产业发展工作推进会、核桃仁加工(分类分级)科技推广培训会。全镇9个村(社区)均实现机械一体化加工,通过集中烘烤,均价提高0.50元以上,年度林业总产值达29459.00万元。深挖彝绣产业发展潜力。全镇现有彝绣手工绣娘859人,省州县彝绣传承人7人,有彝绣合作社1个,彝绣个体工商户6户,彝绣商标1个,彝绣年产值达1340.00万元。文旅产业稳步发展。举办“中国天然氧吧”大姚百草岭徒步登山大赛、2024年“新年街”暨首届“暑立里杯”和美乡村篮球赛(村BA),做足“篮球+户外+旅游”文章,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不断擦亮乡村旅游名片。年内共接待游客3万余人,旅游收入达20.00万余元。

四是致力抓整治、优生态、美环境,宜居宜业初显成效。河(湖)长制全面落实年内镇村河长巡河410次,发现并整改问题3个,清理河道垃圾和障碍物4.3吨;核查并整改河湖卫星遥感图斑24件,整改销号河湖“四乱”问题8件,辖区内河流水质持续改善。林长制纵深推进年内镇村林长巡林240次;积极开展“我为家乡种棵树”活动,义务植树2600株;完成年度退耕还林调查1.38万亩,开展涉林法律法规宣传培训6场次、项目建设使用林地集中排查4场次,实地核查4批92个林业疑似违法图斑,处置违法用林案件3件,罚款2.17万元。镇村人居环境更宜居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建立公路沿线示范带整治重点,全面消除旱厕520座,新建无害化卫生户厕630座、自然村公厕1座,卫生户厕覆盖率达90%。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和自然村垃圾收集率均达100%,清理积存垃圾14.6吨,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5户,清理户外“假乱俗”小广告115条。创建“美丽庭院”2186户。投资20.00万元,高站位完成省生态环境现场督查组交办问题整改。桂花社区自必左小组、岔处地小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村有序推进。桂花社区成功创建为国家级森林乡村,马茨、皮左黑、树皮厂成功创建为省级森林乡村。

五是倾力办实事、解难题、暖民心,民生福祉全面增进。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86%、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6.15%,发放养老金270.35万元,60岁以上老人100%享受养老金待遇,100%完成生存认证。扎实推进双拥工作,高质量完成兵役登记66人,向部队输送高素质兵员7人,二等功臣邹永军等4名优秀现役军人受到所在部队表彰,武装部规范化建设顺利通过州级验收。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年内发放城乡低保1.09万人次301.53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金309人24.70万元,发放特困供养金、高龄补贴、计生补贴、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项惠民资金224.86万元;发放各类惠农扶持资金261.75万元。完成自建房屋排查8102栋,整治销号隐患房屋32处。科教文卫全面提升。2023年桂花籍高考生被大学录取52人(一本录取30人),年度中小学巩固率100%。大姚县紧密型医共体桂花镇分院挂牌成立,年内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946人次、慢性病筛查736人次,“两癌”筛查287人,各类疾病救治及时有力。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农家书屋、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文化惠民工程快速推进,免费对外开放800余人次,送书下乡648册,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217场次。安装第二批应急广播38个,宣传各类政策1000余场次。扎实开展道德模范和“大姚好人”评选活动,43名同志、8个家庭、9个村组被评选为全镇道德模范,大村耿荣翠被表彰为第八届楚雄州孝老爱亲道德模范。

六是竭力强治理、重安全、守底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基层社会治理深入推进。投入14.31万元完成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通过省级评估验收。统筹推进命案防控、反电信诈骗、扫黑除恶、防邪反邪、特殊人群管控等重点工作,2023年全镇电信网络诈骗零发案,被县委评为党的二十大信访安保维稳先进集体,成功创建无命案模范乡镇。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6轮次,召开普法宣传会议132场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6500份,粘贴标语600余条,协调解决群众诉求16件。排查矛盾纠纷96件,成功调处93件,调处成功率达96.8%。树皮厂村委会书记周庆荣被评为“云南省百佳法律明白人”。常态化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强化对道路交通、自建房、集镇燃气、校园安全、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的安全检查,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共排查各类隐患126处,完成整改122处,长期坚持4处。健全完善应急值班值守制度。为9个村(社区)配备卫星电话、可视对讲机、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开展拉网式防汛减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成64个村民小组防灾减灾应急演练,建立集镇应急物资装备预征预储机制,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提升,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社会大局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七是大力改革、转作风、树形象,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第一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第一时间研究全镇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的具体措施,实行专班推进、清单管理、定期督导。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动解决了一些发展所需、村组所盼、群众所急的问题。乡镇中心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分类实施,农村“三变”改革、基层治理等重点改革深入推进;桂花社区、乌龙口村委会实现整体搬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完成“个转企”3户、市场主体倍增293户。“一把手”招商强力推进,年内完成省内外招商8次。持续深化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推行“三化三法”,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稳步推进,承接县级赋权事项239项,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43人,办理“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2148件。主动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5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州县相关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压降“三公”经费,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全程跟踪督办和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从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桂花镇设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桂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桂花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桂花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桂花镇乡村振兴办公室。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大姚县桂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2.大姚县桂花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3.大姚县桂花镇水务服务中心;

4.大姚县桂花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5.大姚县桂花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大姚县桂花镇社会保障为民服务中心;

7.大姚县桂花镇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桂花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大姚县桂花镇人民政府;

2.大姚县桂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3.大姚县桂花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4.大姚县桂花镇水务服务中心;

5.大姚县桂花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6.大姚县桂花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7.大姚县桂花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8.大姚县桂花镇财政所。

纳入大姚县桂花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桂花镇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年末其他人员1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1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桂花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25914715.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14715.1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18207586.47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706543.50元,增长42.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706543.50元,增长42.3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实施了桂花自必左小组乡村振兴产业项目500000.00元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产业建设项目2380000.00元等项目,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桂花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25923676.69元。其中:基本支出12513279.97元,占总支出的48.27%;项目支出13410396.72元,占总支出的51.7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8276832.37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646844.32元,增长41.8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18803.40元,下降3.24%;项目支出增加8065647.72元,增长150.9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加快了项目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合同和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拨款,项目资金拨付到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桂花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13279.9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479453.89元,占基本支出的91.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33826.08元,占基本支出的8.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桂花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410396.7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专项普查活动支出20000.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0447.50元、死亡抚恤支出68664.00元、农村社会事业支出500000.0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73200.00元、生产发展支出10600000.00元、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5000.00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585.22元、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22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桂花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23091.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增加7646628.1元,增长41.8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加快了项目资金金拨付,严格按照合同和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拨付,项目资金拨付到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44347.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及专项资金支出,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69444.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办公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27547.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抚恤支出、民政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29366.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9%。主要用于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86855.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城建办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83965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97%。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草中心、水管站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416536.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主要用于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299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主要用于全镇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2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发放冬春救助资金;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000.00元,决算为8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0.00元,决算为6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0.2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元,决算为16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7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桂花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000.00元,支出决算为8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0.00元,决算为6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元,决算为16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147306.20元减少66306.20元,下降45.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93.80元,增长1.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7000.00元,下降80.7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厉行节俭作风,过紧日子要求,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未进行车辆购置。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下村检查工作、调研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培训、调研工作、工作督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桂花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3271元,比上年827138.58元减少343867.58元,下降41.5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实厉行节俭,过紧日子政策要求,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邮电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大姚县桂花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6586469.02元,其中,流动资产13946217.23元,固定资产2640251.7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833526.3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6266.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16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16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2169.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2169.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属于乡镇汇总录入单位,内设机构包含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600655901111


附件:大姚县桂花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终)20240928090844590.xls  233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