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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街镇2025年一季度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索 引 号:dyx036-/2025-0318002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结果信息 发文机构:大姚县新街镇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8日 文  号: 标  题:新街镇2025年一季度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序号

处罚对象

违纪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1

**

202410未办理林地征占用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到碧么村委会龙潭山小组九黄会山开挖林地平整改造为农地,属毁坏林地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林地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

1、责令于202412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罚款:1934.2元。

2

**

20248在承包实施大姚县向阳村光伏项目施工过程中,擅自超审批范围开挖占用大姚县新街夏家坝村委会黄李树小组和后屯小组个人及集体林地和草地修建光伏项目施工便道,属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使用草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退还非法使用的草原,对违反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擅自将草原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使用的草原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草原植被,并处草原被非法使用前三年平均产值六倍以上十二 倍以下的罚款

1、责令于20254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责令于2025430日前恢复草原植被;

3罚款:30000元。

3

**

20248在承包实施大姚县向阳村光伏项目施工过程中,擅自超审批范围开挖占用大姚县新街夏家坝村委会李家坝小组、后屯小组、夏家坝小组个人及集体林地修建光伏及施工便道,属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

1、责令于20254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罚款:39000

4

*

20248在承包实施大姚县向阳村光伏项目施工过程中,擅自超审批范围开挖占用大姚县新街夏家坝村委会锅厂小组个人及集体林地修建光伏项目施工便道,属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

1、责令于20254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罚款:33800元。

5

**

202415-16未办理任何林地征占用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挖占用大姚县新街夏家坝村委会黑箐小组李鑫户老龙树吴家坟林地建盖住房,属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

1、责令于20253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罚款:65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