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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龙街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及各项改革。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依法做好民政、财政、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就业、社会保障、市场信息、土地流转、村财代理、统计等工作,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 序转移,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民族与宗教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社会管理工作,确保乡村社会稳定。推进村务、财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龙街镇坚持抓产业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就要抓产业,紧扣优化产业转型升级这个关键。耕地保护严抓严管。完成2021至2022年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图斑面积632.84亩、2023年第一批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图斑面积52亩;完成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流出图斑整改2969.28亩;完成2023年新入库耕地占补平衡项目60余亩,顺利通过2021年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变更调查举证和2022年城乡增减挂钩项目验收,全镇耕地保护责任不断压实。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全年播种粮食作物48812亩,产量17111吨,实施经济林果提质增效9000余亩。扩增养殖规模,年内新增10头规模以上肉牛养殖大户6户,全年累计出栏生猪33012头、肉牛2861头、肉羊23112只、家禽122148羽,肉类总产4207.57吨,禽蛋产量134.56吨,畜牧业总产值达1.94亿元。种植烤烟7800亩,圆满完成105万公斤烟叶收购任务。特色产业持续壮大。不断擦亮“特色果蔬之乡”品牌,全年新建设施农业大棚619亩、高标准大棚蔬菜800余亩,黄瓜、西红柿、莴笋等时鲜蔬菜种植面积达12000亩,蓝莓、枇杷、软籽石榴等特色水果种植面积达6000余亩。纳入云南省“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目录3个,申报州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家,创建绿色食品牌9个,建成省级、州级家庭农场各1家,以鼠街为核心的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初具雏形。
2.项目建设成效显著。我们坚持发展为要、项目为重,主动对接各种政策导向,突出规划引领,全方位补齐基础设施短板。项目谋划组织有力。调整优化项目管理机制,聚焦集镇开发、人居环境、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明确项目工作专班,精心谋划编制项目21个,计划总投资4813.3万元。项目投资支撑有力。投资634万元的集镇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顺利完工;投资195万元实施特色商贸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投资80万元完成老街道沥青路面铺设及雨污管道埋设;投资88万元的龙街镇公益性公墓二期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新增墓穴600个;投资12.00万元完成52.6公里农村公路养护;投资100.00万元实施南冲农业设施项目;投资120.00万元在石关实施生命安防工程;投资53万元的香港红十字会项目落地美泗村、黄果树;在美泗村、上马台、施果村投资实施132.00万元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投资5.60亿元的大平地光伏发电项目顺利并网发电,投资1000.00万元的龙福兴村移民后扶“美丽家园”建设项目全面扫尾,镇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项目要素保障有力。争取项目前期工作经费45.00万元;审批项目用林地135.12亩,有序组织土地流转312亩,规范设施农用地备案12亩;成立集镇开发、人居环境、果蔬产业、温泉开发等9个项目工作专班,全面推动项目建设规范、科学管理;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元大高速公路建设协调工作专班,顺利完成龙街、仓屯、五福3个村(社区)21个小组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3.乡村振兴扎实推进。我们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压倒性位置,抓实抓细脱贫人口和农村居民持续增收措施。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抓实防返贫“四个一”措施,新识别纳入监测帮扶农户1户4人,消除返贫、致贫风险2户8人,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实施产业扶持项目3个,投资231.00万元;发放“雨露计划”补助资金83人18.20万元;严格落实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计划,完成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劳动力转移1270人,发放跨省务工补助298人19.02万元,发放小额信贷125户619.00万元,落实消费扶贫5.80万元;实现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户人均纯收入分别达15863.43元、12870.24元,分别增长14.57%、23.10%;克期完成省委巡视交办易地搬迁旧房拆除整改工作。乡村振兴示范建设步伐加快。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沿元宾线乡村振兴示范带打造美泗村、仓屯、干海资、龙福兴村等28个乡村振兴示范村,鼠街村入选省级乡村振兴“百千万”精品村建议名单;年内累计消除旱厕1216座、改建户厕897座、新建(改建)公厕8座,撬动村组资金、资源,建设花台4000余米,植绿5000余平方米,墙体美化1100平方米,创建绿美村庄12个;134个村民小组实现卫生保洁员全覆盖,门前五包、村庄路段包保、“红黑榜”评比等制度全面落细落实,群众共参与的活力不断激发。
4.生态环境持续巩固。我们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人居环境整治成效逐显。打造绿美公路,在元大公路两侧栽植蓝花楹、夹竹桃等绿化树木2000余棵;实施绿美乡村建设,在中心村组植绿添绿,新植绿化苗木143亩;集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美泗村、干海资等10个小组完成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投资300.00万元的外可奈污水治理全域提升工程有序实施;全域推广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年内增设垃圾桶50只、建设分散式垃圾收集处理池30个,累计清理生活垃圾6000余吨。生态环境建设取得实效。河(湖)长制全面落实,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年累计巡河1196次、开展清河行动63次;全面深化林长制工作,兑现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惠民资金149.58万元,完成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修编12.43万亩;完成森林资源督查图斑核查73个,依法处置林政案件7件;开展“共建家园—绿美龙街”行动,义务植树8600株,林草资源保护持续向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面加强。农作物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稳步提升,年内组织开展禽畜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训4期326人次,设置农户统一回收试点1个,回收废旧地膜54吨。
5.改革创新有力有序。我们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改革创新发展取得新成效。“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标准化规范服务窗口,完成五福、石关等4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改造,规范咨询服务窗口11个;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工作,高频事项100%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镇级92个、村级46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分别达98%、95%以上。重点改革落地见效。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深入推进,整合林草、自然资源等站所集中执法,有序承接行政执法事项127项,高效便捷、权责明晰、统一协调、运行规范的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体制逐步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深入推进,乡镇教育领导和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管理质效全面提升。深入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大姚县紧密型医共体龙街镇分院挂牌成立;文化、殡葬等领域改革不断深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和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行动深入开展,市场主体准入、准营、运营、退出等全生命周期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市场主体倍增”计划深入实施,全年新增市场主体499户,经济活力攀升。
6.民生保障更加殷实。我们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发展思想,把更多的资金、更好的资源投入到民生领域,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就业形势稳中向好。持续加大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年内共培训12批597人次,举办龙街镇专场招聘活动4场次,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10577人。教育、卫生工作提质提标。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持续深化,教育基础设施持续改善,义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稳步提升,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00%,年内录取就读大姚一中36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不断巩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20490人,参保率达87.43%,“楚雄惠民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深入推广,群众看病就诊保障有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群众就医环境明显改善。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群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隆重举办龙街镇2023年“太子会”、农民“丰收节”;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实施,年内推荐县级非遗项目传承人5名,完成送戏曲下乡活动8场次。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鼠街、五福2个老年“爱心食堂”建成运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4.40%。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649户1272人375.57万元;发放临时救助73户290人26.03万元;发放惠民殡葬补助160人65万元,发放孤儿定补8人12.13万元;发放供养金204人231.49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876人32.80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069人60.20万元;办理、发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548人,完成重点优抚对象生存认证272人,发放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救助金221.11万元。
7.基层治理持续提升。我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行政理念,不断提升农村安全生产防范能力,优化信访维稳工作机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不断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措施。安全生产平稳有序。常态化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年内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道路交通、食品安全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560余次;强化灾情应急处置,全年报送灾情6起,涉及受灾群众2799户11154人,申请冬春救助资金54.02万元,发放御寒物资256件次。风险防范有力有效。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主动仗,妥善处置化解存量债务,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严厉打击赌、盗、抢、骗等各类犯罪,持续加大对非法集资、网络电信诈骗等金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净化金融环境;深入推进疑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面落实“以案定补”,全年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09件,成功化解94件;全力配合县委审计、巡察工作,认真抓好审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治理效能稳步提升。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八五”普法高位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深入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推进,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显著提升;成功化解石关20年涉法案件1件,全镇命案防控、防邪反邪、信访积案化解等趋于稳定;配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13名,投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标准化建设资金10.00万元,基层综合应急救援和综合治理常备力量建设取得实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
一年来,全镇国家安全、国防动员、国防教育、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取得新进展,审计、统计、档案、民族宗教、共青团工作持续加强,工会、妇联、科协、老干、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大姚县龙街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2.大姚县龙街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3.大姚县龙街镇水务服务中心
4.大姚县龙街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5.大姚县龙街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大姚县龙街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7.大姚县龙街镇财政所
(二)决算部门构成
纳入大姚县龙街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大姚县龙街镇人民政府
2.大姚县龙街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3.大姚县龙街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4.大姚县龙街镇水务服务中心
5.大姚县龙街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6.大姚县龙街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7.大姚县龙街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8.大姚县龙街镇财政所
纳入大姚县龙街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龙街镇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0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龙街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18665855.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65855.6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168311.95元,下降47.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168311.95元,下降47.9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1.龙街镇2022年下达大量的项目资金,2023年下达的项目资金大幅减少;2.龙街镇2023年招考1名公务员及5名事业人员,与2022年相比增加工资随之增加预算收入;3.2022年有大量的资金结转到2023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龙街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24361122.83元。其中:基本支出14161997.34元,占总支出的58.13%;项目支出10199125.49元,占总支出的41.8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063415.30元,下降22.4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62568.19元,下降2.50%;项目支出减少6700847.11元,下降39.6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龙街镇2023年主要围绕2022年开工项目继续开展工作,新开工项目数量、规模下降,支出大幅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龙街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161997.3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48635.89元,占基本支出的92.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13361.45元,占基本支出的7.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龙街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199125.4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9975.84元。分别为:(1)大财预〔2017〕10号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场所建设补助经费3506.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大财社〔2022〕43号大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结转2021年上级专项资金6555.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3)大财预〔2023〕30号2022年烟叶工作经费171103.8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4)大财预〔2023〕6号2022年州级财政烟草扶持专项资金16500.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5)大财行〔2023〕51号龙街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20000.00元,其中:5000.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5000.0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大财行〔2023〕105号龙街镇“清廉楚雄”建设经费47212.04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7)大财行〔2023〕58号龙街镇村(社区)党员教育培训经费13619.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8)大财建〔2023〕100号龙街镇2023年第一批县级重点项目前期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9)大财行〔2022〕85号大姚县财政局下达2022年村(社区)党员教育活动经费21480.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23804.06元。分别为:(1)大财预〔2022〕51号2020年第二期云产卷烟原料保障扶持资金9170.06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大财预〔2023〕84号龙街镇2023年第三期州级烟草扶持补贴资金14634.0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0000.00元,为大财建〔2023〕102号楚雄州2023年第二批州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306.00元。分别为:(1)大财社〔2023〕84号龙街镇民政事业省级专项第一批资金62976.0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大财预〔2023〕1号遗属生活补助资金56500.0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大财社〔2023〕59号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州级补助经费7830.0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卫生健康支出23296.00元。分别为:(1)大财社〔2023〕57号2023年计划生育宣传员省级生活补贴资金11520.0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大财社〔2023〕16号2023年计划生育项目州级补助资金11776.0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城乡社区支出250000.00元。为大财预〔2023〕4号龙街镇特色商贸街小宗地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资金250000.00元,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
7.农林水支出8809834.00元。分别为:(1)大财预(2022)9号大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结转指标5000.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大财预〔2023〕37号龙街镇农业产业强镇项目资金200000.00元,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3)大财预〔2023〕6号龙街镇2022年烟草扶持补贴资金653134.0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大财预〔2023〕17号龙街镇龙福兴村原大坡水库移民搬迁农户生活补助资金212700.0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大财农〔2023〕25号下达2023年全州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6)大财农〔2022〕59号2022年上海市对口帮扶楚雄州项目(产业发展类)资金500000.00元,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7)大财农〔2023〕18号龙街镇仓屯村委会南冲小组乡村振兴产业配套项目资金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8)大财农〔2023〕85号龙街镇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第二批)资金154000.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9)大财农〔2023〕1号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000.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0)大财农〔2023〕36号龙街镇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10000.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1)大财预〔2023〕4号龙街镇龙街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工程建设缺口资金200000.00元,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12)大财农〔2022〕110号大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第二批)资金4960000.00元,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13)大财金〔2023〕16号龙街镇2023年度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5000.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8300.00元。为大财农〔2023〕35号新增流动防雹点工作经费118300.00元,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559.59元,为大财资〔2023〕5号龙街镇2023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559.59元,主要用于对企业补助。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1050.00元,为大财建〔2023〕107号龙街镇2023年州级冬春生活救助资金91050.0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龙街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05563.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5%。与上年相比减少7315468.89元,下降23.2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下达了大量的项目资金,2023年下达的项目资金大幅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11169.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人大、党建及办公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64348.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支出及科协的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964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主要用于文化站的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8019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退休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86647.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8%。主要用于计生办、合管办人员经费开支及全镇单位匹配医保金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737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主要用于城建办人员经费支出及扶贫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4975747.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12%。主要用于农科站、林业站、水务站、兽医站人员经费支出及村级干部补助、村委会党建经费、办公经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抗旱、脱贫攻坚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1548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企业办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18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主要用于流动防雹点工作经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94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10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178188.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6.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183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6.3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59888.1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61%,完成年初预算的99.8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龙街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8188.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6.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18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59888.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制2023年年初预算时未有购置公务用车的计划,后因上级部门工作规划、本级单位业务需求,追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购置防雹作业车1辆。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6246.12元,增长46.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1830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1.88元,下降0.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1942.00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增加,因业务需求购置防雹作业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镇坚持践行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按程序和规定标准控制支出,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单独记账、单独结报,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严格报销、审批、核算制度,精确支出金额;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是编制2023年年初预算时未从公用经费中细化出接待费,故全年无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为有效遏制灾害性天气购入防雹车1辆,主要用于让农作物免受冰雹、旱灾的影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领导外出招商引资,到各村委会检查工作,接待上级领导等所需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龙街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3577.22元,比上年减少175032.24元,下降24.02%,主要原因是认真践行《大姚县过紧日子的十八条规定》的相关规定,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邮电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大姚县龙街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44467477.74元,其中,流动资产23898389.30元,固定资产2509328.4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2690000.00元,无形资产536976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23648.8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17791.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大姚县龙街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1568.1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1568.1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出租房屋178.00平方米,账面原值302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3800.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4.财政拨款: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5.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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