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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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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龙街镇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35-/2024-1114011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构:大姚县龙街镇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4日 文  号: 标  题:关于对龙街镇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

李艳菊代表:

领衔提出的《建议镇人民政府成立河道治理项目专班,解决侵占河道、乱倒垃圾的问题》的建议,已交镇水务服务中心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姚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办字〔201733号)精神,充分发挥乡镇、村(社区)在推进河长制工作的积极作用,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各项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我镇已于2017年成立龙街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水务服务中心,负责河长制工作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本级河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上级河长制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落实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确定的事项,落实总督察、副总督察交办的工作,承接上级河长制办公室交办的事项。

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9位镇党政班子成员和8位村(社区)书记组成,9位镇党政班子成员为镇级河长,8位村(社区)书记为村级河长,主要负责开展辖区内的河、湖、库、渠保护和巡视,督促68名农村巡河员、护河员进行河、湖、库、渠保护和开展清河行动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河长制工作:

(一)加强干部培训,提升业务素质。适时邀请上级水利部门对镇、村河长、联络员、巡查员进行系统的工作业务培训,增强他们对河长制工作政策业务的熟悉程度,进一步扩宽工作视野,做好做实河长制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巡查督查。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结合当前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从全镇的主要河流、水库、坝塘、沟渠的污染源头治理入手,定期召开河长制工作例会,定期组织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实现水源保护常态化制度化。

(三)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利用户长会组织群众学习《楚雄彝族自治州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定》,加强对群众保护水源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思想教育,引导各村制定爱护家园、保护水源的村规民约,让群众自治自管。加强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不断增强群众对水源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水源、保护水源的良好氛围,让我们的山更绿、水更清,村庄更整洁。

感谢您对我镇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我镇水利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