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脱贫劳动力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一次性交通补助和上海市对口劳务协作项目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2024年申报补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一)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务工交通补助
我镇户籍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
1.务工区域: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海南、青海、内蒙古、西藏、宁夏、新疆、澳门
补助标准(元/人):1000
2.务工区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河南、陕西、甘肃、香港
补助标准(元/人):800
3.务工区域:江西、湖北、广东
补助标准(元/人):600
4.务工区域:重庆、湖南、四川、贵州、广西
补助标准(元/人):400
(二)上海市对口帮扶劳务协作项目一次性生活补贴
2024年新增到上海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可以申报一次性生活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省内县外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按照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
二、申请材料及流程
(一)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务工交通补助
申请所需材料:申报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复印件、云南省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附件1)和以下任何l项证明材料即可申报一次性交通补助:
①务工证明;
②劳动合同(协议);
③当年3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单;
④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二)上海市对口帮扶劳务协作项目一次性生活补贴
1.上海市对口劳务协作项目脱贫人口转移新增上海就业一次性生活补助
申请所需材料:
①2024年新签订的上海市辖区务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②在职满三个月以上的工资收入证明(上海辖区内务工单位盖章证明原件);
③本人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复印件﹔
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印在一张A4纸上)。
2.上海市对口劳务协作项目脱贫人口省内县外就地就近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
申请所需材料:
①在职满3个月以上的工资收入证明(务工单位盖章证明原件);
②本人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复印件;
③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印在一张A4纸上)。
符合条件人员可通过“线上”或“线下”两个渠道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
三、申请流程:
1.“线下”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当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居)委会核实务工情况,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镇社会保障与服务中心及镇乡村振兴办共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报县审批。
2.“线上”申请流程:
(1)手机微信端搜索小程序“就业彩云南”选择个人用户登录->进入“领补贴”模块->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办理。
(2)申请人只需拍照上传身份证、社保卡及任意1项证明材料,并在系统中签署信用承诺证明即可完成申请。
四、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镇、村、组、挂包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农村劳动力信息调查员等力量全方位、多渠道大力宣传脱贫人口就业政策,做到补助条件、补助标准等相关政策应知尽知,提高政策知晓度。同时摸排辖区内在外务工人员,动员协助符合条件的人员准备相关材料并公示,确保不重不漏,在材料收集齐全后将相关名册在各村公示5天后,将申请材料、申报花名册及公示照片报镇为民服务与社会保障中心与乡村振兴办公室汇总。
各村(社区)任务分配:
1.跨省务工交通补贴:共220人
仓屯村委会:11人;龙街社区:15人;
石关村委会:65人;鼠街村委会:35人;
塔底村委会:12人;五福村委会:75人;
大龙箐村委会:6人;外可奈村委会:2人。
2.上海市对口劳务协作项目脱贫人口转移新增上海就业一次性生活补助:共3人;五福2人、仓屯1人;
3.上海市对口劳务协作项目脱贫人口省内县外就地就近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共48人;
仓屯村委会:3人;龙街社区:5人;
石关村委会:13人;鼠街村委会:7人;
塔底村委会:3人;五福村委会: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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