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审计局:
根据《中共大姚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大姚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大审报〔2023〕12号),龙街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及下步工作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在整改过程中,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反馈问题得到全面彻底地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违规发放公益性岗位补助88301.28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审计意见建议,龙街镇高度重视,及时组织追缴违规发放的公益性岗位补助金88301.28元。涉及当事人刘启雄、董海于2023年7月21日将违规发放的公益性岗位补助合计88301.28元缴镇财政,该资金于2023年10月24日上缴省财政。下一步我镇将加强公益性岗位的管理,严格公益性对象的申报、审批流程,更加注重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二)关于“滞留资金8940159.83元,未发挥使用效益”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三项合计1221394.97元,正在整改两项合计7718764.86元,具体如下:
结合审计意见建议,已经整改三项分别是:
1、县林业和草原局汇入龙街镇2011年造林尾款、2018年度退耕还林等资金结存783648.90元:
(1)大姚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办公室汇入支付2011年度人工造林尾款54720元。项目由林业站组织护林员实施并通过验收,资金于2023年7月25日拨付施工方。
(2)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汇入2021年第二批天保管护经费3836.6元。2023年7月21日作为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办公经费支出。
(3)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付2022年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资金10000元。2023年7月11日作为有害生物防治农药采购费支出。
(4)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付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批资金142360元。该资金为2018年退耕还林第5年补助资金,标准为400元/亩;2023年6月21日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兑现涉及农户补助资金127924元;剩余14440元为旱改水占用36.1亩的补助资金,已向县林业和草原局申请地块变更,待变更批复文件下达后即可兑付。
(5)大姚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办公室2021年生态护林员工伤保险和服务代理费10330.62元为结余资金。2023年7月25日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已将资金退回县林草局。
(6)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汇入2019年退化草原人工种草费用40692.3元为结余资金。该资金为人工造林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标准为590元/亩,未通过县级验收68.97亩结余补助资金40692.3。2023年7月25日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已将资金退回县林业和草原局。
(7)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下拨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批现金补助10830元。该资金为2018年退耕还林第三年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300元/亩,因外可奈村委会实施旱改水项目导致退耕还林地块流失36.1亩,所以未组织兑付。该结余资金为流失地块第3年补助资金,已向县林业和草原据局申请地块变更,待变更批复文件下达后即可兑付。
(8)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付2023年第一批天保公益林管护经费21587.4元。该资金为护林员浮动工资+工伤保险+劳务派遣费(一季度),按照签订合同约定,需根据年终考核结果统一进行兑付。
(9)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汇入2023年第二批天保及公益林管护费(两次拨付合计:158799元)。该资金为天保护林员二季度工资+工伤保险+劳务派遣费,2023年7月11日已兑现二季度工资137519.1元,剩余21279.9元为浮动工资+工伤保险+劳务派遣费(二季度),按照签订合同约定,需根据年终考核结果统一进行兑付。
(10)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付龙街社区公益林管护点建设资金300000元。该资金为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建房项目整合资金,待州级批复后整合该资金用于镇标准化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建设。
(11)2021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6188.75元。因补贴户整户灭失,已于2023年7月24日上缴县财政。
2、县农业农村局汇入惠农补贴资金、中央农业救灾资金、草原生态补助资金、“厕所革命”资金等结存413746.07元:
(1)“厕所革命”补助资金共计215309.32元。经向县人居办请示,其中162000元用于2020年、2021年户厕改造后问题厕所整改。通过竞争性谈判,由大姚荣茂市政服务有限公司统一施工,整改问题厕所140座,于2023年7月25日拨付42000元,其余120000元待12月底问题厕所整改结束另行拨付;剩余53309.32元用于镇村公厕维护、维修及粪污清掏,该资金于2023年7月25日完成拨付。
(2)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84700元和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产业帮扶全覆盖项目资金15000元,合计99700元。经龙街镇政府办公会专题研究,于2023年7月拨付,用于支付2023年集中抗旱育秧补助。
(3)2021年农产品高质量安全检测资金2000元。于2023年7月21日拨付,用于2021年农产品农残检测。
(4)滞留的惠民惠农资金90548元。该资金涉及两个方面:其一是大姚县民政局汇入龙街镇2022年11月、12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资金合计89630元。其二是大姚县民政局汇入龙街镇的集中供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相挂钩临时补助,资金合计918元(楚民〔2022〕52号),该资金应整合用于龙街敬老院的供养支出。
(5)县水务局汇入2021年抗旱资金及工程款结存24000元。该资金于2023年作为本年抗旱资金使用,于2023年7月19日拨付,用于红豆树干渠修复。
结合审计意见建议,正在整改两项分别是:
(1)因项目推进慢导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入的农村危改资金贴息、棚改资金结存7609040.86元。该资金涉及两方面:一是结余农村危改资金101608.43元,已分别于2023年3月10日、2023年7月24日退回县财政。二是结余棚改资金7507432.43元,因我镇棚改工作还未结束,导致棚改资金结存,目前我镇已成立棚改工作专班,加快动员安置户拆除旧房和新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下步我镇将加大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发挥资金效益。
(2)2020年4月县自然资源局汇入补偿费、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资金、土地征收和补偿安置资金等结存109724元。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资金99074元已于2023年7月25日退回县自然资源局,剩余的资金10650元因农户对兑补标准有争议,还未兑付。下步镇人民政府将积极进行政策宣传解释,及时兑补资金,如果兑不出我们将尽快上缴。
(三)关于“资金结转结余超两年形成存量34200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审计意见建议,龙街镇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已于2023年7月21日将34200.00元缴回县财政。同时镇党委政府加强了资金管理使用,要求镇财政所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定期组织盘点清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四)关于“以拨作支列支费用1801728.55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
结合审计意见建议,对已经列支的1801728.55元作为往来款挂账进行全面清理,对列支的费用逐笔清理,排查清楚用途,由各村委会(社区)挂点领导牵头逐笔核实,实事求是的逐笔核销。下步镇人民政府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关于“公务接待、会议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
针对该问题,结合审计意见建议,龙街镇高度重视,对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制定了《龙街镇公务接待和招商引资接待管理制度》,并组织全镇干部集中学习《党政机关严厉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大姚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大姚县县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用餐标准》。组织清理缴存陪餐费和接待对象伙食费。下一步,我镇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以上规定要求,执行公务接待、会议支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禁超范围、超规模、超预算接待。
(六)关于“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清理核销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
针对该问题,结合审计意见建议,龙街镇采取以下措施整改: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组织人员清理长期挂账,督促责任人及时审批核销。二是加强培训。加强对镇村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保证其知识不断更新,提高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从而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合规。三是强化监管。镇政府不定期对账务处理进行抽查,对于没有及时结清债权债务的,应当进行源头把控,全程跟踪。对于发现的重大往来款项管理问题应当进行曝光,给予相关责任人员问责处理。通过督促6月20日至今已经核销往来款挂账21笔651087.24元,下步龙街镇人民政府将加强往来款定期清理、核实和对账工作,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二、关于“其他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会计服务站会计核算管理不规范
1、关于“龙街镇会计服务站会计核算不规范,存在未建立健全财务会计档案,用复印件核销村组账务,村组环节未及时督促移交账务,会计核算管理不到位、清理登记账务不及时”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
针对该问题,结合审计意见建议,龙街镇组织会计委托服务站、财政所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要求财务人员一是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不得变相执行,不能用人情代替制度审核。二是严格账务核销管理,财政所、会计服务站要严肃履职、严格把关,村组发生的财务事项,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有经手人签字,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签字后经村委会主任签批报镇会计服务站审批核销。
2、关于“超额拨付资金1504.46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
针对该问题,结合审计意见建议,龙街镇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安排鼠街村委会、仓屯村委会挂点领导督促肖刚、李开华缴回超额拨付资金。肖刚于7月24日缴回1058.81元到镇会计服务站、李开华于2023年7月18日已将超额拨付资金445.66元缴回龙街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会计委托服务站)。下一步,我镇将加强资金的拨付和核销,做到票据、账款一一对应,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我们全部采纳。
1.加强财政预决算管理,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增强财政实力,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继续化解债务风险。统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加大运转保障力度,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规范预算调整程序,增强预算约束力,维护预算管理的严肃性。
2.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工程招标、资产出租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防范廉政风险;增强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定期开展内部财务检查和业务培训,督促财务人员认真履行核算和监督职能,严肃财经纪律。
3.加大对项目预算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存量资金清理等方面的监督力度,督促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健全内部控制。
大姚县龙街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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