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审计局:
根据《中共大姚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大姚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大审报〔2023〕14号),龙街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及下步工作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在整改过程中,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反馈问题得到全面彻底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未组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及修改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和配套制度”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审计意见建议,龙街镇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日常监管工作,于2023年6月16日研究成立了龙街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并印发了文件;组织镇村组干部学习中共大姚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大姚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同时,我镇及时邀请县财政局财务人员开展全镇“三资”管理专题培训班,就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进行了全面解读,对镇财政所、会计服务站、各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主任、报账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财经纪律、拨款报账程序、核销手续、会计记账方式。为督促镇财政所、农村会计委托服务站履行职责,我镇整合计委托服务站人员到财政所上班,集中力量办公,财务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会计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下一步,龙街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将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按照实施办法和配套制度开展工作,督促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履行职责,做好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督促会计委托服务站及时打印装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按档案类别建立和保管会计档案,严格按规定归档、管理和使用档案;及时做好村组账务的清理和移交工作,促进村组账务规范化。
二、关于“重大经济事项未严格执行集体决策程序”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审计意见建议,龙街镇明确各包村挂点领导、挂点组成员负责督促、指导各村(社区)严格执行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程序,加强审核把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一是严格按照酝酿决策、集体决策、执行决策的基本要求,正确履行决策程序。二是坚持先决策后执行,防止程序倒置造成的决策形式化、走过场。三是决策前要深入研究,对涉及资金支出、低保审批、集体资产处置、工程规划上报、宅基地审批等重大事项进行充分的前期调查;对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事项,要履行向镇人民政府请示报告程序。四是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100%实行公示制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五是严格按照“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开展决策工作,村委会主要领导坚持末位表态制度,保证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民主性。
三、关于“会计服务站会计核算管理不规范”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未建立健全财务会计档案”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审计意见建议,龙街镇采取以下措施整改:一是严格遵守省州县镇会计服务站村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打印装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按类别建立和保管会计档案。二是加强对会计服务站会计核算工作的管理及监督,每个季度组织听取一次会计服务站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每半年邀请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开展一次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三是加强对现有会计核算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技能进一步适应新时期会计核算工作的要求。
(二)关于“用复印件核销村组”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审计意见建议,龙街镇加强了核销工作审核把关,一是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不得变相执行,不能用人情代替制度审核。二是严格核销管理,财政所、会计服务站要严肃履职、严格把关,村组发生的财务事项,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有经手人签字,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签字后经村委会主任签批报镇会计服务站审批核销,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关于“村组换届未及时督促移交及清理登记账务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审计意见建议,龙街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整改:一是组织人员力量,帮助指导仓屯村委会8个小组、五福村委会1个小组清理“三资”情况,督促新老组长及时移交。目前,仓屯村委会8个小组、五福村委会1个小组已完成“三资”情况移交,并完成备查账上账。二是明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指导村委会建立健全村组、资产等移交制度。三是建立、资产等台账,及时更新及时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是严把选人用人关,把个人素质好、群众公认度高的村民推荐为村民小组长候选人或村理财小组成员,充分发挥村理财小组的作用,按月清理,按月公布,为换届后移交打好基础。四是充分发挥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履行好监督职责,严格执行“村财镇管”规定,杜绝村组坐收坐支、村民小组长自收自支,为换届后移交创造有利条件。
(四)关于“超额拨付资金1504.46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针对该问题,结合审计意见建议,龙街镇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安排鼠街村委会、仓屯村委会挂点领导督促肖刚、李开华缴回超额拨付资金。肖刚于7月24日缴回1058.81元到镇会计服务站、李开华于2023年7月18日已将超额拨付资金445.66元缴回龙街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会计委托服务站)。下一步,我镇将加强资金的拨付和核销,做到票据、账款一一对应,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五)关于“资金支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针对该问题,结合审计意见建议,龙街镇人民政府及时邀请县财政局财务人员开展全镇“三资”管理专题培训班,就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进行了全面解读,对镇财政所、会计服务站、各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主任、报账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财经纪律、拨款报账程序、核销手续、会计记账方式。下一步,我镇将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各村委会,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财务管理,防范廉政风险;增强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定期开展内部财务检查和业务培训,督促财务人员认真履行核算和监督职能,严肃财经纪律。
四、关于“村组干部个人保存集体资金210325.86元”方面
(一)关于“通过虚开发票、填制会议、培训花名册到财政所拨报资金后未入村委会(社区)备查账,由个人保存资金75385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针对该问题,结合审计意见建议,龙街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村组干部个人保存集体资金整改工作,明确由各村(社区)挂点联系领导牵头核实和追缴,以上两笔资金已于2023年4月5日缴存镇财政所专款户;同时,镇党委对个人保存集体资金的金仕发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塔底村党总支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下步,镇人民政府将加强村(社区)财务管理和指导,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二)关于“取得收入未缴会计服务站也未纳入村组备查账58456.31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针对该问题,结合审计意见建议,龙街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村(社区)取得收入未缴会计服务站也未纳入村组备查账整改工作,明确由各村(社区)挂点联系领导牵头核实和追缴,以上资金已于2023年4月12日和4月26日缴存;同时,镇党委对谷云春、普连祥2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鼠街村党总支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下步,镇人民政府将加强村(社区)财务管理和指导,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三)关于“个人占用预支资金41759.00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针对该问题,结合审计意见建议,龙街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村(社区)个人占用预支资金整改工作,明确由各村(社区)挂点联系领导牵头核实和追缴,并于2023年4月12日进行了缴存。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但高玉春个人未及时缴回相应资金。涉及未缴回资金的高玉春移交镇纪委核实处理。
(四)关于“部分村委会重复报销费用29086.90元由个人保存”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针对该问题,结合审计意见建议,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村(社区)个人占用预支资金整改工作,明确由各村(社区)挂点联系领导牵头核实和追缴,并于2023年4月12日进行了缴存。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五)关于“多报销费用5428.65元由个人保存”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针对该问题,结合审计意见建议,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村(社区)多报销费用整改工作,明确由各村(社区)挂点联系领导牵头核实和追缴,已经于7月28日缴存镇财政所专款户;同时,镇党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党总支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我镇将加强村(社区)财务管理和指导,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五、关于“违规发放补助1980元”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针对该问题,结合审计意见建议,龙街镇及时追缴资金,违规领取补助人张金明、谷云春、李朝廷已经于7月24日将1980元资金上缴镇财政。为了进一步规范津补贴的发放,再次组织镇村组干部学习了云南省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的通知》以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要求所有镇村干部遵守好纪律规定。
六、关于“以拨作支列支费用1175338.55元”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针对该问题,结合审计意见建议,龙街镇组织镇会计委托服务站对已经列支的1175338.55元元作为往来款挂账进行全面清理,对列支的费用逐笔清理,排查清楚用途,由各村委会(社区)挂点领导牵头逐笔核实,实事求是的逐笔核销。下步镇人民政府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七关于“用集体资金列支团费3113.6元”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龙街镇鼠街等村委会用集体资金列支团费3113.6元,违反了《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我们虚心接受审计意见建议,下步镇党委、共青团龙街镇委员会将严格督促各级团总支按有关规定向团员收取团费,杜绝用集体资金缴纳团费的情况发生。
八、关于“未按照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23000元”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下步龙街镇人民政府将督促各村(社区)规范记录备查账,加强对资金使用用途的监督和管理,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九、关于“村组集体资金未纳入会计服务站管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该项资金由县财政统一支付到各村民小组长账户在当时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大农通〔2018〕60号文件),全镇共有104个村组有集体草原生态奖补资金,已有82个村民小组缴存该项资金,合计529639.4元。没有缴存镇会计服务站的涉及22个村民小组,涉及资金139610.48元,经过核实,未缴存资金均是通过民主议事规则“三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后使用的,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同时,结合整改,我们加强了单位内部管理,健全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有效防范了廉政风险;我们要求增强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将定期开展内部财务检查和业务培训,督促财务人员认真履行核算和监督职能,严肃财经纪律。
十、关于“集体资源资产管理不到位”方面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审计建议意见,一是龙街镇人民政府在全镇组织开展了集体资源资产清理工作,对发现的类似问题及时整改,督促村委会完善集体资源资产登记台账并及时上交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录入清产核资系统。二是仓屯村委会已对购办公沙发、麻栗树小组购蒸饭车等集体资产进行登记,并制定台账;三是对被占用的耕地清理后造册登记,列入村委会的资源管理。下步龙街镇人民政府将高度重视村集体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督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财政所等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督促各村委会建立健全“三资”台账,及时补充完善,并按照要“三公开”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清理核销不及时”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为了清理往来款挂账,采取措施整改: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组织人员清理长期挂账,督促责任人及时审批核销。二是加强培训。加强对镇村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保证其知识不断更新,提高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从而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合规。三是强化监管。镇政府不定期对处理进行抽查,对于没有及时结清债权债务的,应当进行源头把控,全程跟踪。对于发现的重大往来款项管理问题应当进行曝光,给予相关责任人员问责处理。通过督促6月20日至今已经核销往来款挂账21笔651087.24元,下步龙街镇人民政府将加强往来款定期清理、核实和对账工作,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十二、关于“村集体经济收入不实70000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大姚县仓屯特色大米购销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为刘玉海,刘玉海为原仓屯村党总支书记,2020年换届后退休回家,不再负责大姚县仓屯特色大米购销专业合作社相关事宜,转由起云武具体负责。合作社转由起云武负责后经营地点转移至龙街集镇大米加工场,主要经营范围为提供生产资料代购服务、开展以优质水稻、特色蔬菜为主的农副产品的生产、种植、贮藏、加工和销售、引进种植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大姚县仓屯特色大米购销专业合作社实际经营者和经营地点变更,但未变更法定代表人,每年支付大姚县龙街镇“滇龙溪大米”商品房的房租7万元实际由起云武负责,收入真实有效。下步龙街镇将加强监管,加强对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谋划,杜绝发生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的情况。
十三、关于“村组实施项目管理不规范”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村小组实施项目未按规定报镇人民政府审批”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结合审计意见建议,龙街镇人民政府认真分析村组实施项目存在问题的短板弱项并制定相应措施整改: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明确各村委会包村挂点领导是村组实施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指导和审核项目实施可行性、合规性。二是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村委会和镇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村组项目协调互通机制,职能部门明确1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指导村委会涉及本部门的项目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报请分管领导召开协调会和分析会,交流项目实施工作,及时帮助村组发现问题并整改落实。三是加强项目监督考核,从严督办问责。由项目办对村组项目建设进行检查,对违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涉嫌违规违纪的移送镇纪委处理。镇政府联合镇纪委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加大查处、督办和问责力度,督促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责任。下步工作中龙街镇人民政府将高度重视村组项目建设工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杜绝村组项目建设管理出现“真空”,杜绝群众通过“一事一议”实施项目逃避监管,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各村委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审批程序,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二)关于“项目建设无预算、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发包给个人实施、支付工程款项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工程招标、资产出租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防范廉政风险;增强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定期开展内部财务检查和业务培训,督促财务人员认真履行核算和监督职能,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执行好招投标程序,完善工程项目的管理。
(三)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审计意见建议,一是龙街镇人民政府严格执行好项目建设必须履行的预算、招投标手续,完善项目相关资料台账。二是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各村(社区)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审批程序,严格履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村(社区)在涉及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时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备审批,三是加强工程施工管理,严格项目检查验收决赛工作。四是镇党委、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从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提高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效率,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程序等方面做出了要求和规范。
十四、关于“巡察存在问题未整改到位”方面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针对该问题,结合审计意见建议,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巡察存在问题整改工作,资金已于2023年7月19日缴存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会计委托服务站)。镇人民政府将加强村(社区)财务管理和指导,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十五、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我们全部采纳。
1.加强财政预决算管理,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增强财政实力,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继续化解债务风险。统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加大运转保障力度,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规范预算调整程序,增强预算约束力,维护预算管理的严肃性。
2.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工程招标、资产出租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防范廉政风险;增强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定期开展内部财务检查和业务培训,督促财务人员认真履行核算和监督职能,严肃财经纪律。
3.加大对项目预算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存量资金清理等方面的监督力度,督促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健全内部控制。
大姚县龙街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