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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街镇2022年州对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

索 引 号:dyx035-/2023-0718007 公文目录:相关政策 发文机构:大姚县龙街镇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0日 文  号: 标  题:龙街镇2022年州对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

2022年州对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组于1121日至25日对10县市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进行了考核评估,楚雄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评估发现问题进行了反馈。为抓好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过渡期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举一反三持续推进问题彻查彻改,515日前确保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发现的各类问题全部整改清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政策、工作全面落实,脱贫成果得到有效巩固提升,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整改内容及整改措施

责任落实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行业站所和村委会 社区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重视不够,压力传导、责任落实还有差距。制定的三年增收计划未充分考虑村组实际发展情况。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三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 进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双组长负责制,挂包干部对所挂包户具体负责责任制,定期研究调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二是要结合实际修改完善本年度增收计划。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各行业站所、各级挂包单位、各村(社区);整改时限:2023515日前,长期坚持

2.帮扶责任落实有差距。部分挂包干部未按要求开展入户走访帮扶,个别帮扶干部未入户开展帮扶工作,农户对帮扶干部和帮扶工作不满意。比如:有的贫困户不知道帮扶干部是谁。

整改措施:一是定点帮扶单位要按照《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开展县级领导挂联、县级单位定点帮扶村、干部职工帮扶工作的通知》大办字〔202135要求,落实县级领导挂联包乡带村、县级单位定点帮扶村、单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工作责任。二是挂包干部要按照每月开展一次入户走访的工作要求,适时开展入户走访工作,重点做好政策宣传、根据挂包群众家庭情况科学制定帮扶措施和增收计划、扶志扶智工作、收入信息采集测算和群众工作等,进一步落实帮扶责任并取得帮扶实效。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各行业站所、各级挂包单位、各村(社区);整改时限:2023515日前,长期坚持

3.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对政策业务不熟悉。部分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对政策和村情民情不熟。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严格执行《大姚县向重点村持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办法试行大办发〔202122文件要求,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切实发挥驻村帮扶作用。二是强化驻村工作队学习培训。加强对驻村工作队业务政策的培训,着力解决能力不足、本领不够的问题,进一步提升驻村工作队员业务素质和帮扶能力。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党建办、各级挂包单位、各村(社区);整改时限:2023515日前,长期坚持

4.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回头看专项行动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回头看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认真按照工作要求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回头看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各行业站所、各级挂包单位、各村(社区);整改时限:2023515日前,长期坚持

5. 问题整改责任压得不实。各级各类督导调研、考核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材料归档不齐全、台账资料不完善,部分行业部门无整改相关材料,未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主要领导要承担起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落实,责任到人;二是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举一反三、逐一查漏补缺,完善相关整改支撑材料,确保整改到位、整改材料齐全。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各行业站所、各级挂包单位、各村(社区);整改时限:2023515日前,长期坚持

政策落实方面

6.落实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措施有差距。截至考核评估时,仍存在未完成相关补贴兑付工作,补助资金未兑付到位。考核发现部分村未对符合享受政策的人员进行排查上报。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民生政策提标扩面最新政策标准,不折不扣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种粮农民补贴、生态效益补偿、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项强农惠民政策。及时足额拨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补助等社会保障资金和救助资金,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二是严格执行《大姚县2022年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十条措施》积极争取筹措资金,加快各类补助资金的兑付工作。牵头单位:镇财政所、镇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镇社会和保障服务中心、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整改时限:2023515日前,长期坚持

7.政策宣传不到位。小额信贷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农户不知道小额信贷资金用途,不清楚贷款还清后可再办理小额信贷,导致农户办理了商业贷款。部分农户说不清楚自己享受的低保政策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力度。镇村干部要加强衔接政策的宣传,确保群众知晓小额信贷、低保等一系列衔接政策,确保小额信贷资金用途合规、贷款资金能按期归还。二是明确政策明白人。每户要明确一名政策明白人”,教会其介绍自己的家庭情况、收入来源和组成及享受的政策等情况。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各行业站所、各级挂包单位、各村(社区);整改时限:2023515日前,长期坚持

8.农危改补助资金发放不到位,部分农户建新房旧房未拆除,建房超面积。截至考核评估时,部分农户的建房补助只兑补了一部分,剩余补助资金仍未兑付。部分农户新建砖混住房已入住,旧房转为生产用房未拆除。个别农户因新建住房超面积,没有领到建房补助。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排查农危改补助资金发放、建新房旧房未拆除和建房超面积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积极争取资金,加快补助资金的兑付工作,完善相关台账资料。 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镇村镇和国土规划中心、镇财政所各村(社区)整改时限:2023515日前,长期坚持

9.帮扶政策落实不到位,现有扶持政策未用活用尽。存在未及时办理生活困难农户的临时救助申请,残疾群众未办理残疾证。五保供养对象认定不精准,农户由五保户转为低保户,农户对认定结果不认可。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让群众知晓衔接政策,确保符合享受条件的群众政策享受到位,同时严把审核关口。二是针对应享受政策而未享受的群众,要进行逐一核实,确保政策执行不落一户、不落一人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镇残联、镇社会和保障服务中心;整改时限:2023515日前,长期坚持)

工作落实方面

10.三保障和安全饮水保障工作还有差距。部分村民小组存在季节性缺水情况。部分农户房屋鉴定等级与实际住房情况不符,部分农户的住房存在墙体开裂、局部破损、漏雨等安全隐患。部分农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到位,家庭医生长期未上门提供服务,个别农户口述随访次数均与家庭医生签约本随访记录不符。

整改措施:一是围绕解决农村水窖供水、水窖辅助供水、近3年因旱应急送水和水源不稳定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快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工程建设,切实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二是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做好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事项受理,提高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水平。三是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家庭医生签约对农村常住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低保户、特困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的4类重点人群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残疾人4种慢病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签尽签”,4种慢病患者接受履约服务占比保持在90%以上,并逐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镇水务服务中心、镇村镇和国土规划中心、卫生院;整改时限:2023515日前,长期坚持

11.防返贫监测工作落实不到位。未严格落实一月一监测工作机制,未按月将预警信息反馈村社区。个别村委 会识别评议程序不规范,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台账资料不齐全,无重点人群台账、入户调查表。

整改措施:一是压实各级工作责任,规范动态监测帮扶程序,严格执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程序,把符合监测帮扶 条件的农户,及时按程序纳入监测、精准帮扶,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退尽退”,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限时完成各级痕迹材料的整理归档,定期对各村工作完 成情况开展督促检查。二是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将每月预警信息反馈至各村委会社区。三是继续落实定期排查工作,结合每月动态监测重点关注农户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等。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各行业站所、各级挂包单位、各村(社区);整改时限:2023515日前,长期坚持

12.三卡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脱贫户的三卡基本情况不详细,帮扶措施不具体、不准确,户主、家庭成员的务工、就业等信息有错误,个别农户的三卡未及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人口增减和销户信息。

整改措施:一是压实挂包干部责任,对所有挂包对象的三卡进行细致核对,确保家庭基本信息精准、帮扶信息精准、类别精准、帮扶措施及帮扶成效精准。二是深入细致核对帮扶卡、收入核算表、收入明白卡、政策享受明白卡等卡表内容和逻辑关系,确保同类信息数据精准、卡表间逻辑关系正确无误。三是将修改、更新完善并审定的卡表等按时报送至村社区),由村社区做好登记和收集归档工作。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各行业站所、各级挂包单位、各村(社区);整改时限:2023515日前,长期坚持

13.应纳尽纳落实有差距,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不稳定。对部分突发严重困难农户分析研判不及时,疑似迟纳、漏纳,个别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收入不稳定。部分农户收入过低,部分脱贫群众收入存在下降风险。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我县2023年度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以 家庭年人均纯收入8050元为底线,按月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以行政村为单位,持续强化网格化监测排查,根据排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符合监测帮扶条件的农户,及时按程序纳入监测、落实帮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返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切实做到精准监测、精准帮扶,明确一名挂包干部作为监测对象的帮扶责任人,定期入户走访,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措施,每月入户不少于1次,确保三类人员有人管、管到位。三是严格退出标准,规范退出程序,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既不能搞形式主义急于退出,又不能拔高帮扶标准,要坚持怎么入就怎么出。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各行业站所、各级挂包单位、各村(社区);整改时限:2023515日前,长期坚持

14.一户一方案制定不精准,增收措施、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部分农户三年增收措施年年一样,增收措施简单化,帮扶措施与家庭实际情况不符。个别村民小组一户一方案户户一样,户与户之间增收措施雷同。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帮扶措施回头看。结合动态管理工作,压实帮扶单位和干部的帮扶责任,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入户工作进行回头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精准精细制定帮扶措施,有序落实好帮扶措施并取得帮扶成效。二是精准制定到户到人增收目标措施。统筹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具体化帮扶措施和系统性帮扶措施的关系,坚持开发式帮扶原则,树立长远眼光和发展眼光,突出开发的产业就业能力,综合考虑、谋划每户脱贫户、监测户今年到2025年的发展目标、路径,形成系统化的措施,压实帮扶责任,一年一个重点,每年都有相应的成效,推动脱贫人口持续增收。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各行业站所、各级挂包单位、各村(社区);整改时限:2023515日前,长期坚持

15.扶贫资产闲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不及时。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闲置扶贫资产排查工作,对未发挥效益的扶贫资产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做好扶贫资产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抓好扶贫资产确权登记、资产移交、效益发挥工作。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查缺补漏完善台账资料。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办、镇财政所;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整改时限:2023515日前,长期坚持

16.双绑机制不活,利益联结不紧密。部分合作社空壳现象严重,部分村委会没有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与农户利益联结不紧密,受访农户表示不知道有合作社,更没有加入合作社。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实施方案》大力培植经营主体,鼓励支持有产业发展条件及意愿的脱贫户和农村低收入家庭深度参与到经营主体的生产发展中,全面提高主体带贫质量和水平。建立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绑定农户、龙头企业绑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逐步实现对有产业发展条件及意愿的脱贫户和农村低收入家庭产业帮扶全覆盖,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二是不断健全完善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着力在双绑定上下功夫,坚持企业与合作社、合作社与脱贫户双绑定发展,在新型经营主体与脱贫户之间建立订单、土地流转、基地打工就业、托养寄养、借母还儿、农产品营销、电子商务等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脱贫户与新型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更加密切,实现利益联结全覆盖。三是加强入户走访工作,让群众知晓自己加入合作社的情况。 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整改时限:2023515日前,长期坚持

17.村级未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回头看专项行动、政策把握不准确。村委会未及时安排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回头看专项行动,无相关安排部署会议记录;部分村社区干部对十条增收措施相关政策了解不全面。

整改措施:一是抓实镇级主体责任。定期对各村社区 镇级安排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按照工作时限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并及时收集汇总工作痕迹档案。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对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员进行集中学习和业务政策培训,不断提高村干部政策业务能力。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整改时限:2023515日前,长期坚持

巩固成效方面

18.收入核算不精准、帐实不符。部分农户系统录入的收入与农户实际情况不符,农户本人不认可。一是虚列种养殖、务工、财产性收入,有的农户未从事种养殖而录入种养殖收入,有的农户实际未务工却录入务工收入,有的农户在系统信息中显示同时在两个地点务工,重复计算务工收入。二是系统录入的种养殖收入、务工收入高于农户的实际情况,有的农户养殖肉牛未出售却录入卖牛收入,有的农户实际务工一个月却录入一年的务工收入。三是部分农户漏算种养殖收入。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培训。适时组织开展脱贫人口收入采集录入工作的业务培训,让各级工作力量熟悉掌握脱贫人口收入核算周期和口径、审核机制、工作职责和任务以及工作要求,通过培训提高我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数据质量。二是认真开展入户帮扶工作。按照每月入户不少于一次的工作要求,适时开展入户走访帮扶工作,核清核准所挂包户的家庭基本情况、生产生活、产业发展和收入来源和组成及享受的政策等情况,精准制定并落实帮扶措施和增收措施,确保采集的信息数据真实准确、账实相符、群众认可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各行业站所、各级挂包单位、各村(社区);整改时限:2023515日前,长期坚持

19.入户核实数据与系统数据不符,系统数据与三卡数据不符,收入统计口径有误差。部分收入明白卡中家庭纯收入与系统中家庭纯收入数据不同,与入户核实数据不同。部分收入明白卡填写错误较多,有的农户合计项收入数据小于各分项总和,有的农户人均纯收入数据远高于实际水平。少数农户反映干部未入户开展收入测算工作。有的农户家庭实际共享开支人员漏统计,未纳入测算,有的农户实际未共享开支人员却纳入收入测算。野生菌收入、公益性岗位工资录为财产性收入。

整改措施:一是用好四个一工作机制。坚持一月一监测、一月一帮扶、一月一研判、一月一调度,常态化推动监测工作落细落实。二是做实挂包帮扶。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定期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专项督查,将定点帮扶单位帮扶工作情况纳入每季度督查内容,并公开通报结果,督促全县各级部门将定点帮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帮扶全覆盖。做实做细挂包干部入户走访帮扶,真实准确掌握家庭实际情况,高质量完成脱贫户和监测户的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工作,确保数据共建、共享、一致、闭合。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各行业站所、各级挂包单位、各村(社区);整改时限:2023515日前,长期坚持

三、整改要求

(一)提高站位,扛牢责任抓整改。各行业站所、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强化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从政治上看问题,从思想上查根源,把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实抓好。切实履行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以上率下、挂账督办,切实做到真反思、真整改,推动整改落实动真格、求实效,确保整改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彻底清零。

(二)举一反三,细化措施抓整改。坚持以整改推动工作,把解决问题的过程变成推动工作的过程。要主动认领州对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效考核发现的问题,把巡视反馈问题和挂牌督办问题统筹起来,一体制定方案,一并推动整改落实。要逐级建立问题、措施、责任、时限和销号5个清单,逐条核查、逐条整改、逐条对账销号。要坚持没有点明问题不代表没有问题的工作原则,举一反三,从严从实整改,对本乡镇、本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开展全面排查,推动老问题和新问题、现实问题和历史问题一并整改到位。

(三)压实责任,务求实效抓整改。确保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具体研究、精心组织,各行业部门共同参与、协同作战,推动整改落实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整改、迅速整改,对一些有交叉、涉及多个部门整改的事项,牵头单位领导必须主动统筹协调、靠前指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