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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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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简化惠民殡葬补助办理手续的通知

索 引 号:dyx035-/2022-0523002 公文目录:民政信息 发文机构:大姚县龙街镇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8日 文  号: 标  题:关于简化惠民殡葬补助办理手续的通知

为方便群众办理安葬事宜,减轻群众经济负担,简化惠民殡葬补助手续办理程序,经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全县惠民殡葬补助及相关费用收取手续按如下要求办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遗体火化手续

根据《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姚县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通【2020】36号)文件精神,免除具有大姚县户籍除财政供养人员外亡故人员的遗体接运费、火化费。 除接运费和火化费外产生的其他服务费用,如:遗体袋、遗体垫、 遗体冰冻、骨灰盒(收据兑换的除外)等费用,由县殡仪馆按收费标准收取。

二、办理骨灰入墓安葬手续

根据《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姚县城乡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大政通【2020】37号)文件精神,免付碑石费、管理费。具体项目和结算方式如下:

(一)免付项目

1.草坪碑免付:墓碑石材费818.00元、管理费1000.00元。 2.单人墓免付:墓 碑石材费2260.00元、管理费100.00元。 3.双人墓免付: 墓碑石材费2560.00元、管理费1000.00元。

(二)自费项目: 刻碑文100字以外和产生的其他费用。

(三)结算方式:各乡镇和殡葬服务公司认真核对安葬台账相关信息,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后,乡镇凭安葬台账、火化证、墓 穴证(骨灰安放证)、补助申请人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等佐证材料,按季度报送至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审核通过后,将免付的墓碑石材费、管理费拨付给殡葬服务公司;剩余的惠民补助款直 接兑现给丧属;公墓管理费由各乡镇和殡葬服务公司结算。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乡镇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建立和完善亡故人员登记台账、公墓安葬台账(后附样表);

(二)各乡镇要定期与殡仪馆和殡葬服务公司进行信息核对,做到账证相符,并按时办理惠民殡葬报账手续。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