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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苴镇2025年2季度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索 引 号:dyx034-/2025-0518001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结果信息 发文机构:大姚县六苴镇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6日 文  号: 标  题:六苴镇2025年2季度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序号

核处罚对象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1

xx

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五十条。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2.处罚款300(大写:叁佰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