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核处罚对象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1
张xx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37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