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大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六苴镇2024年1-3季度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索 引 号:dyx034-/2024-1010002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结果信息 发文机构:大姚县六苴镇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08日 文  号: 标  题:六苴镇2024年1-3季度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序号

核处罚对象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2024】001号

某某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37703.38元。 

2024】003号

某某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41328元。  

2024】002号

某某

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条第  

 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0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