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住房保障政策
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大姚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继续执行《2017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17〕66号)。
(一)改造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为全县农村地区居住在经鉴定或评定确属C级、D级危险房屋,且该住房为农户唯一住房或无房的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脱贫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10类情况不得列为补助对象:家庭成员有公职人员、购买3万元以上机动车、购买商品房、注册登记公司企业、种养殖大户、为享受政策故意分户并户、空挂户、死亡或服刑失踪等与户主不共享开支或收入的人员、优亲厚友徇私舞弊信息失真人员、以享受过往年农村危房改造建房补助资金的。
(二)改造方式。C级危房原则上应维修加固,D级危房且无维修加固保留价值的可拆除重建。对无改造能力、自筹资金和劳动能力极弱的低收入群体,县乡政府和村集体要通过兜底帮扶措施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三)改造标准及面积控制。房屋维修加固要在房屋主要危险构件全部甄别鉴定完成的前提下,逐项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达到15年以上安全使用期限。新建房屋要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达到30年以上安全使用期限。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D级危房拆除重建后的新房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兜底解决的特困户,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
(四)补助标准。4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C级危房加固改造补助户均原则上不超1.8万元;D级危房加固改造补助户均原则上不超3万元;D级危房拆除重建每户补助3.2万元;兜底建设特困户D级危房拆除重建1人户补助3.5万元,2人户4万元。
(五)审报程序。农村危房改造必须严格落实“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县审批”的程序。
(六)竣工验收。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各乡镇组织乡镇相关部门、驻村工作组、村组干部、施工单位、农户等,参照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进行验收,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工程质量、档案资料和改造照片、是否搬迁入住等,对符合要求的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30日内足额兑付补助资金。县级在乡镇验收的基础上,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乡镇进行30%抽查验收,以确保改造房屋质量达标,补助资金使用符合要求。
二、农房抗震改造政策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安排部署,推进我县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根据《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楚雄州2020年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楚住建村〔2020〕5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大姚县2021年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大农危改办发〔2021〕1号),明确了我县农村危房改造的相关政策措施。
(一)改造对象。
1.优先解决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大排查工作中动态新增4类重点对象危房,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2.经县、乡专业技术人员鉴定为抗震设防标准不达标的农房;已取得相关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的新建农房,农户意愿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并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可以纳入补助范畴。
3.因受自然灾害、房屋达到正常使用年限后不能满足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等原因,村、组排查统计上报新增农房抗震改造农户,经农户申请、村组评议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住建部门审批后,纳入改造范围。
(二)不得列为补助对象。1.已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扶持住房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标准的;2.一户多宅且有安全住房的;3.三是已在县城或其他地方购买商品住房的;4.四是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5.五是各类违建或宅基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农房不得纳入改造范围。
(三)改造方式。农房抗震改造以拆除重建为主,部分房屋经加固后能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可进行修缮加固。各乡镇要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抗震改造方式,引导农户根据农房抗震鉴定结果、经济状况和改造意愿等实际情况,科学选择抗震改造方式。农房抗震改造要注重村容村貌的改善提升,彰显地域特有的历史文化、民族特色、地域特点,时代特征,通过农房抗震改造引导农户提升房屋建筑水平,逐步实现新村有新貌。
(四)补助标准。2022年,大姚县农房抗震改造补助标准1.26万元/户。
(五)住房鉴定和审批流程
1.住房鉴定。由县乡危房改造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鉴定,根据中央和省级农房抗震鉴定与抗震改造技术导则(指南)对农村住房进行认定,明确房屋抗震薄弱环节,提出技术方案并指导实施改造。
2.审批流程。农房抗震改造对象审批流程参照农村危房改造审批流程执行。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
(六)竣工验收。农村住房抗震改造工程竣工后,由各乡镇组织乡镇相关部门、驻村工作组、村组干部、施工单位、农户等,参照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进行验收,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工程质量、档案资料和改造照片、是否搬迁入住等,对符合要求的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30日内足额兑付补助资金。县级在乡镇验收的基础上,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乡镇进行30%抽查验收,以确保改造房屋质量达标,补助资金使用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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