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苴镇人民政府关于六苴河河道治理的
通 告
近年来,六苴河由于河岸低矮,抗冲刷能力低,洪水漫溢淹没两岸农田,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防洪形势严峻。为有效提高河道防洪能力,六苴镇人民政府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决定对六苴河段采取护脚、护岸、清淤疏浚,局部河段扩宽;低矮河岸新建堤防等措施进行治理。目前,六苴河河道治理项目已通过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评审中心审查,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下发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事项的通知》(云水规计〔2019〕5号 )批复要求:此次六苴河河道治理河段为一、二标段,起点位于六苴尾矿库底涵排水口,治理末端位于六苴社区大工队过河桥处,现已完成前期的规划设计、审批等各项工作,计划于2022年11月正式开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六苴河道尾矿库底涵排水口至六苴社区大工队过河桥处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开垦种树、种菜、种粮食和种植其他一切农作物。
二、对人为开垦防洪河道堤防用于种树、种菜、种粮及其它农作物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对规划区内已经在河道内、堤防上种树、种菜、种粮及其它农作物的,务必在2022年10月1日前自行清除,逾期不自行清除的,将依法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集中清除,一切经济损失由种植人自行承担。
四、对规划区内需要永久征占用和临时征占用土地的按照大姚县人民政府(大政发〔2020〕8号)文件征占用土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对已核定需要永久征占用土地的种植人不再进行青苗补偿,对临时征占用土地的种植人根据征占用季节(大春、小春)进行青苗补偿。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今后不论在任何时期一律不准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六苴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任何农作物和倾倒任何垃圾,对造成影响防洪防汛安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将坚决依法进行打击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六苴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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