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600147201000
大姚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关于招商引资、经济合作、投资服务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县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全县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汇总编报全县年度招商引资、经济合作责任目标计划。
2.负责组织和承办县委、县政府开展的国内外招商引资活动,宣传、推介大姚县投资环境;协调企业开展国内外招商引资、经济合作、区域合作的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办理县级领导赴国内外开展招商引资、经济合作交流活动的相关事宜。
3.会同县级有关部门编制全县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抓好全县招商引资基础工作和全县对国内国外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发布县级招商引资项目信息;负责跟踪、督办和协调、落实全县签约项目的审批、注册、开工等前期工作;负责已批项目资金的督促到位工作。
4.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招商引资网络,开展网上招商引资工作,提供相关投资政策咨询服务。
5.负责省、州、县外来投资企业认证工作、协调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外来投资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协同有关方面办理外来企事业单位到我县设立办事机构的报批、申领证照等事项,并做好备案和协调服务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省、州主管局组织的各种招商引资洽谈会、合作区联席会、项目推荐会等系列性引资交流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以资源、能源、科技、教育、卫生、旅游、文化等为重点的社会合作活动。
8.负责对国内外投资经济合作项目进行认定,提出使用省支持联合协作项目资金及州、县相关扶持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
9.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年度招商引资、经济合作任务指标的完成;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和奖励事宜。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大姚县投资促进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思路和全县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党政主体、上下联动、共同参与、激励推动的招商机制,深入推进“全民招商、服务招商、产业招商、精准招商、文明招商、廉洁招商”行动,推动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1.强化责任担当,让招商“紧起来”。始终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招商是第一要事、营商环境是第一竞争力”的理念,大力实施“顶格”招商引领行动,明确29名县处级领导、12名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别为20个县乡招商服务团和3个重点产业招商团的团长、副团长,并将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一把手”招商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全面强化。坚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注重实绩、正向激励”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大姚县招商引资考核办法(试行)》,围绕投资、税收、产值、就业等指标,细化明确“基础指标‘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考核、激励指标招商工作经费奖补”考核重点,健全完善“以考促干、以评促效”的考核体系,推动全县上下形成招商引资工作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
2.突出精准策划,把项目“立起来”。紧盯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投资导向,依托资源禀赋进一步挖掘细分、深度研究产业领域优势资源,找准“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关键环节和延展方向,策划重点项目13个,重点储备项目64个,入选州级重点招商项目10个,重点储备项目30个。按照优中选优、好中选好的原则,将基础工作扎实、可行性高、投资收益好的项目纳入项目“精品盘”,精心制作《大姚县招商引资宣传片》《四大重点产业推介》《大姚县绿色食品产业》《大姚县康养旅游产业》等宣传材料,更新编制《大姚县招商投资指南》《投资大姚》,拍摄7个重点招商项目小视频和资源推介小视频等,精准“打包”推送,使项目更符合市场需要、更具有吸引力。
3.着眼从优择企,把企业“请进来”。始终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一号工程”,紧盯全国工商联企业家执委、全国民营企业500强、制造业500强及部分省市优强企业,提高“走出去、走进来”频次,县党政“一把手”赴州外招商28次(其中省外招商11次)。瞄准全国工商联企业家执委会、全国民营企业500强、制造业500强及部分省市优强企业,邀请59批次共计72家企业到县内考察洽谈。聚集全县“绿色食品、绿色能源、装备制造、康养旅游”四大产业,持续精耕深挖重点产业细分领域,深入分析产业现状,梳理符合我县产业投资导向的目标企业150家,围绕产业基础精细化制订招商图谱和招商地图,为精准发力“双招双引”提供指导参考。勇于实践市场化打法,与上海中产集团建立中介招商合作,借助平台大数据资源,拓宽信息来源渠道,招商引资工作的精度、准度和效率全面提升。坚持一把手抓经济,对重大招商活动亲自推介,对重要客商亲自接洽,切实加大招商推介力度,今年以来共组织招商项目洽谈会议42次,网络视频洽谈会议5次,节日节庆招商推介活动4次,数字经济、绿美大姚、东盟华商走进大姚、澳门品牌商会大姚行、“归巢计划”大姚籍在昆企业家推介会、遇见楚雄·大姚2023年核桃文化节暨楚雄州核桃产业专场招商推介会、“沪滇协作 携手共进”2023产业合作专场招商推介会等专场招商推介7次。
4.紧盯营商保障,让服务“跑起来”。深入实施产业、招商、作风攻坚年行动,持续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按照“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和“五个一”要求,大力践行“三法三化”,以“在谈项目抓签约、签约项目抓落地、落地项目抓投产”为主线,制定出台《大姚县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大姚县工业园区入园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大姚县数字经济产业园企业入园若干措施(试行)》等相应配套奖补扶持政策,以“真金白银”的措施为企业提供手续代办、用地用能、厂房租赁、税收奖补、保障性住房减租等配套和全天候、全过程、全生命周期服务,实现招商项目零障碍顺利推进。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投产率、市场主体转化率全面提升,全流程全要素保障重大项目提速提效得到了生动体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项目开发股、投资合作股、投资服务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投资促进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大姚县投资促进局。
纳入大姚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投资促进局部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8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投资促进局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2100730.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0730.4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13667.35元,下降19.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13667.35元,下降19.6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在职职工人数减少,二是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导致本年度收入比上年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118229.17元。其中:基本支出1557302.29元,占总支出的73.52%;项目支出560926.88元,占总支出的26.4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10463.72元,下降19.4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87361.42元,下降23.84%;项目支出减少23102.30元,下降3.9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在职职工人数减少,二是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导致本年度收入比上年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投资促进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57302.2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46905.79元,占基本支出的92.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0396.50元,占基本支出的7.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投资促进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0926.8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3年招商引资工作经费294030.55元;
2、2023年招商引资目标考核激励奖补经费236344.75元;
3、结转2020年度“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奖励资金22781.58元;
4、2023年度遗属补助资金777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8229.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510463.72元,下降19.42%,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在职职工人数减少,二是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导致本年度收入比上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85313.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5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154938.61元、招商引资530375.3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1957.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5%。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7381.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2781.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07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54217.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1.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32273.5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9.53%,完成年初预算的215.1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194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0.47%,超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94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4217.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1.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32273.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5.1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1944.00元,超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只列入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没有列入公务接待费,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完成招商引资考察活动次数增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未列入年初预算,且接待来访客商次数增多,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7427.56元,下降64.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757.72元,下降32.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1669.84元,下降78.8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年度按照“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存在,导致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是因为本年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导致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是因为本年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且部分公务接待费未在2023年度支付形成支出,导致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度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联系企业、商会、客商,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宣传、推介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47批次,316人次商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396.50元,比上年增加16101.85元,增长17.08%,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财务制度,一切开支严格按财务制度办理,极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但因疫情好转后招商引资商务接待次数增多、物价上涨等因素,机关运行经费出现小幅上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大姚县投资促进局资产总额185896.00元,其中,流动资产59593.55元,固定资产121877.4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425.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71.4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862.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06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28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78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069.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069.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5.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公积金。该项政策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17.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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