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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22号施工便道、弃土场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索 引 号:dyx028-/2025-0627001 公文目录:行政许可办理结果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务服务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7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22号施工便道、弃土场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27日

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行政审临林准决〔2025〕9号

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5623日向本机关提出楚雄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22号施工便道、弃土场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申请,本机关于2025 6 23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临时使用林地 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 5 日(最长20日)内向你(单位)颁发 使用林地批文

收件人(单位)签名或盖章:吴燕飞

收件日期: 2025 6 26

行政审批执法人员(签名): 胡玉平 证号:25090698006

冯文凤 证号:25090698002

大姚县行政审批局

2025 626日(签章)

注:本文书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