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行政审林木采伐准决字(2024)52号
罗发亮:
你(单位)于2024年 10 月 8日向本机关提出大姚县赵家店镇赵家店社区小双沟村民小组村民罗发亮户2024年人工商品林采伐许可证核发的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10 月 8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 林木采伐许可证 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 5 日(最长20日)内向你(单位)颁发 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批文 。
收件人(单位)签名或盖章: 罗发亮
收件日期:2024年 10 月 8 日
行政审批执法人员(签名): 胡玉平 证号:YCX18207
杨德菊 证号:YCX16530
大姚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 10月 8 日(签章)
注:本文书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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