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行政审林木采伐准决字(2024)42号
西南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4年 9 月 29日向本机关提出楚雄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大姚段7号弃土场施工便道等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的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 9 月 29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林木采伐许可证 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 5 日(最长20日)内向你(单位)颁发 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批文 。
收件人(单位)签名或盖章: 张定文
收件日期: 2024 年 9 月 30日
行政审批执法人员(签名): 胡玉平 证号:YCX18207
杨德菊 证号:YCX16530
大姚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 9月 30日(签章)
注:本文书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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