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自然资土告字﹝202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大姚县人民政府批准,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位于大姚县城东北片金平路东侧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及地块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所在地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
起拍单价 (元/平方米) |
起拍总价(万元/整宗) |
加价幅度(万元/整宗/次)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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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单价 |
房产 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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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G-3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
大姚县城东北片金平路东侧、龙庭雅苑小区南侧 |
3417.00 |
1745.38 |
城镇住宅用地 |
70年 |
1.0≤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绿地率≥32%,其他按照《云南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2023〕11号)执行。 |
1190.00 |
1648.00 |
694.2616 |
5.00 |
139.00 |
二、出让活动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8:00至2024年4月17日17:00;
(二)拍卖时间:2024年4月18日15:00开始。
三、公告及宣传形式
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一)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s://www.landchina.com);
(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
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上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只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同一名竞买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
(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具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等情形之一的申请人禁止参加竞买。
五、报名须知
(一)本次国有产权拍卖为电子化交易项目,拍卖标的在网上进行交易,竞买申请人在参加出让活动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参与出让活动的报名、资料提交和报价,出让活动中的所有时间均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时间为准。法人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楚雄市永安路696号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CA证书办理窗口,咨询电话:0878-6168989,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 6727 666。自然人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大姚县环城西路核桃交易市场大姚县人民政府服务中心4楼,咨询电话:0878-6222532。
(二)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报名时间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选择“楚雄州”)下载出让文件和报名资料,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国有产权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竞买申请,上传PDF格式的报名材料(材料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出让文件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六、保证金交纳
账户名称:大姚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竞买申请人必须于 2024年4月17日17:00时前(以 银行系统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 缴入上述账户,逾期不予受理和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采取线下交纳方式, 法人、其他组织从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自然人从本人账户转账或电汇,交纳名称必须与竞买申请人名称一致 ,交纳成功后到大姚县自然资源局财务股(县政务中心 3号局级办公楼322室)开具竞买保证金收据(需提供银行进账单原件,进账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名称)。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行出让合同的定金,定金可抵作等额成交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七、拍卖报价
(一)本次拍卖标的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拍卖竞价于2024年4月18日15:00准时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提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做好竞价准备。竞价开始,竞买人自行进入国有产权交易系统报价(无需到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总价,此后每次报价应大于交易系统届时最高报价,加价金额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同一名竞买人可多次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竞价时长为每轮次5分钟,按照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有效报价确定竞得人。
(三)竞价结束后,竞得人必须携带竞买报名材料纸质原件在1个工作日内到达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利用权益股(县政务中心3号局级办公楼412室)签订《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订《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的,按违约行为处理,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标的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地上建筑物为罚没财产,共7套房屋,层数3层,钢混结构,设计用途为住宅,建筑总面积1745.38平方米,详细情况见拍卖出让文件。
(二)竞得人缴清成交价款后30日内向竞得人交付拍卖标的物,土地开发涉及的出入道路及通水、通电、通讯及场平等基础设施建设,按规划由竞得人自行商谈解决并承担费用。地上建构筑物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工程质量验收、规划核实和不动产权登记等审批手续。
(三)竞得人需严格按确定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配建要求开发建设,机动车停车泊位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非机动车停车位按国家规范要求配建。
(四)标的成交后,土地开发建设如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由竞得人自行委托实施并承担费用。
(五)本次拍卖标的,取得竞买资格人数不足3人,或无人应价、最高报价低于出让底价的,拍卖活动中止。
(六)竞得人需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余款在一年内缴清。出让价款含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构筑物成交价款,拍卖溢价部分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增加价值,标的物拍卖后产生的契税和印花税由竞得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七)本次标的出让活动全程在线上交易,成交结果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交结果为准,如因电力供应、网络或系统故障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电子交易失败的,恢复交易事项以出让人和组织人通知为准。
(八)在出让交易活动中,若由于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数字证书遗失、过期、泄密等造成无法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报名或报价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竞买申请人对拍卖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拍卖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咨询,需对拍卖标的进行现场踏勘的可按公告的联系方式向大姚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也可自行踏勘。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
(一)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878-6222532
(二)大姚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878-6212588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8日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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