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大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楚雄州大姚县2023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索 引 号:dyx028-/2023-0423001 公文目录:工程建设招投标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务服务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3日 文  号: 标  题:楚雄州大姚县2023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成文日期:2023年04月23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楚雄州大姚县2023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大发改农经发〔2023〕1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大姚县新型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楚雄天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楚雄州大姚县2023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建设地点:大姚县金碧镇、龙街镇、赵家店镇、铁锁乡、三台乡、石羊镇、桂花镇、昙华乡、湾碧乡9个乡镇25个村委会。

2.3建设内容及规模:由大姚县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复垦工程、大姚县范将线道路硬化工程等三部分组成。(1)大姚县城乡建设用地531.141亩土地复垦工程,其中村庄用地复垦面积213.827亩、采矿用地复垦面积317.314亩(包括实施场地平整(砌体拆除、土壤重构等)、灌溉与排水工程);(2)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建构筑物拆除及清运工程;(3)大姚县范将线道路硬化工程:范将线道路全长10.213km,路面宽6.5米。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开挖47234m³、路基回填8009m³、软土地区路基换填25031.60m³、路基防护与加固9562.87m³、路面硬化66384.50㎡、排水沟2077.50m、涵洞20道及道路交通标志工程1项。项目总投资7519.54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设计、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4.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完成所有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和施工图审查,配合甲方报批、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相关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以及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工程量复核、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变更调查举证、项目验收备案等工作。

2.4.2施工:包括本项目最终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作的施工内容,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会因范围调整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5工期要求:

2.5.1工程总工期:365日历天

2.5.2设计: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3施工:工期305日历天,项目开工至完成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设计成果及资料齐全,在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本项目使用功能要求的前提下进行限额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强制性规范,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及备案,并对提供的设计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2.6.2施工: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执行《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G/TJ08-119-2018)及自然资源部《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云南省自然资源行业标准《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试行2012-11-10)的要求和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3总承包: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的,可形成联合体投标):

(1)设计: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乙级)及以上或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及以上或测绘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施工单位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须同时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人单位),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若查询不到视为无效,如未提供或发现造假,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

3.2.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工程测量专业或规划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若查询不到视为无效,如未提供或发现造假,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

3.2.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若查询不到视为无效,如未提供或发现造假,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

3.2.4其他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2.4.1拟配备其他设计人员要求:

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主要专业成员(除项目设计负责人外)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配备。

拟配备的专业设计人员必须提供专业类别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若查询不到视为无效,如未提供或发现造假,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

3.2.4.2拟配备项目施工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① 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拟配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若查询不到视为无效,如未提供或发现造假,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

②拟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与投标时配备人员一致,拟配备的其他管理人员还需符合相关要求。

3.3财务要求:提供2019-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的扫描件,若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的扫描件。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可不需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3.4业绩要求:

3.4.1.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为20万元(含20万元)及其以上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注:类似项目业绩指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复垦工程项目或土地整治项目等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4.2.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为2000万元(含2000万元)及其以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注:类似项目业绩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类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并提供有效的书面声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5.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5.3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中国”(云南)(yncredit.yn.gov.cn)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5.4投标人2020年至今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查询“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或提供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3.5.5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5.6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要求),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施工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行政监管部门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匹配职责分工并明确承包工作范围内容,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2)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均为无效。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4日08时00分至2023年04月28日18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找到所投项目标段进行投标,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05月15日09 时00 分。

5.2 递交方式:网上上传,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6.开标

6.1 开标时间:2023 年05月15日09 时00 分

6.2 开标地点: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6.3.1 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 CA 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 CA 锁,为了不频繁更换 CA 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 CA 锁进行加密)。

6.3.2 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6.3.3 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6.3.4 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交易指引中的操作指南,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

6.3.5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6.3.6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查看相关补遗书等文件,如不及时查看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异议(质疑)及投诉:

7.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上当场提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异议及投诉可以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异议及投诉,需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模块进行提交,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监督”模块进行提交。

7.3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通过线上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扫描上传。代理人采用纸质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大姚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878-6222239)。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楚雄州”》、《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开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姚县新型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大姚县金碧镇南塔路23号

联系人:晏光明

电 话:0878-6212008

招标代理机构:楚雄天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开发区永安安置小区14-3幢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