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
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1.符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规定;
2.不影响城市道路、桥梁的安全正常运行、使用年限、管理维护;
3.接受管理部门的管理。
二、申请材料:
三、申请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四、法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112项涉及州级及以下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21号)附件3第9项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州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再实施,保留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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