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行政审临时占用林地准决字(2022)014号
大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2年8月31日向本机关提出大姚县西六线三级公路提升改造堆料场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申请,本机关于2022年8月31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7日(最长10日)内向你(单位)颁发使用林地批文。
收件人(单位)签名或盖章:杜建生
收件日期:2022年9月8日
行政审批执法人员(签名):胡玉平证号:YCX18207
杨德菊证号:YCX16530
大姚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9月8日(签章)
注:本文书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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