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按照《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两定”医药机构服务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县医疗保障局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对全县95家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履约情况进行了年度综合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考核方式
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履约情况考核评定工作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评方式,对全县21家定点医疗机构(其中:二级医疗机构4家、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7家)及74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综合考评并确定了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
一是21家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得分均在80分以上(附件1、2);二是74家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考核得分均在90分以上(附件3、4)。
三、公示时间
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7日
四、受理单位:大姚县医疗保障局
五、受理电话:0878-6222269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单位及个人反映的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以便核实情况。我局对有关单位及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照相关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核实处理。
附件:1.大姚县2023年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度服务协议履约情况考核评分情况表
2.大姚县2023年度医疗保障定点(一级)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履约情况考核评分情况表
3.大姚县2023年度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履约情况考核评分情况表
4.大姚县2023年度医疗保障特殊病慢性病试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履约情况考核评分情况表
大姚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1日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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