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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招募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索 引 号:dyx027-/2023-1110001 公文目录:保险信息 发文机构:大姚县医保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0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招募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行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保障基金安全,提升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管效用和力度,强化社会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制度(试行)〉的通知》楚医保发〔202135号)文件精神,大姚医疗保障局拟面向全县招募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一)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

(二)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善于联系群众,民主作风好,有一定的代表性。

(三)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四)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热心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者优先。

二、监督对象和内容

对涉及医疗保障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反映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经办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我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两定”机构管理和医保报销等工作存在不足或不合理现象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招募程序

1.单位推荐或个人报名自荐。

2.大姚县医疗保障局审定聘任名单。

3.向被聘任人员颁发《大姚县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证》。

4.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名单调整,决定续聘、解聘或增聘。

5.社会监督员在聘任期内提出解聘的,本人向大姚县医疗保障局提出申请,交回证件后自动解聘。社会监督员的解聘情况应随时向社会通报。

四、聘期及报酬

社会监督员实行义务聘任制,以社会监督员身份参加相关活动无任何形式的劳务报酬。每届聘期两年,两年后视工作情况自愿续聘,聘任期满后不再续聘的,视为自动解聘。社会监督员提供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的,按照《云南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云医保〔2023〕55 号)相关规定办理。

五、招募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20日

报名方式:有报名意向人士请登录http://www.dayao.gov.cn(大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附件,填写后发送至邮箱784024101@qq.com;或直接到大姚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督股填写《大姚公开招募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报名表》。联系人:施艳琼,联系电话:0878-6222269。

如果您热心公益,关注民生,关心医保,欢迎您积极报名,与我们一起共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给全县人民健康福祉保驾护航。

 

附件:1.大姚公开招募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2.大姚公开招募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推荐表

 

      

      

                                 大姚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社会监督员公告-附件.docx  1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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