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楚政规〔2019〕 1 号)第三十一条:“州医疗保障部门设立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基金,对未列入重大疾病的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封顶线的部分予以救助。救助资金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结余中列支。”之规定,经 2022年 5 月30日州医疗保障局第 5 次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实施 2021年参保城乡居民大额医疗费救助,以减轻城乡居民大额医疗费用负担。现将我县救助对象公示如下:
一、公示对象
(一)武家顺,石羊镇大中村委会,总费用330387.91元,超大病费用69622.97元。
(二)吴荣珍,金碧镇北城居民委员会,总费用320697.19元,超大病费用57130.4元。
二、公示时间:2022年6月13日至6月19日(共7天)
三、受理单位:大姚县医疗保障局
四、受理电话:0878-6211358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单位及个人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以便核实情况。我局对有关单位及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照相关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核实处理。
大姚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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