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各部门和全县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普查数据采集、审核和汇总评估工作顺利完成。普查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反映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普查结果显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数量大幅增加,吸纳更多从业人员;企业资产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较快增长,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劳动生产效率有所提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数字经济发展壮大,区域发展协调性、平衡性不断增强,五年来我县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普查主要目的和主要工作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从2022年11月开始,历时两年多,顺利完成了机构组建、宣传动员、方案研制、普查试点、人员培训、普查区划分、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数据审核验收、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工作,现在进入主要数据发布和资料开发应用阶段。
二、普查主要特点
(一)周密部署实施,高效落实普查工作保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将普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普查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及时组建普查机构,加强统筹协调,细化任务举措。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积极主动履职,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为普查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二)选优配强普查队伍,严格执行普查流程规范。各地领导小组办公室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对全县655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开展多层级化、系统化业务培训,规范有序实施单位清查、现场登记调查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全面加强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确保普查源头数据真实可靠。金融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本系统的普查工作。
(三)提高普查质效,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为促进经济总量数据与结构数据衔接,此次普查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兼顾调查内容及方法差异,以“统分结合”方式有效整合业务环节。对全县11个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首次建立统一的电子统计台账,提前组织整理调查数据,有效减轻填报难度。加强投入产出调查数据与普查数据比对检查,着力提高数据的协调性和匹配性。
(四)创新普查手段,提升普查工作效率。进一步强化部门数据共享应用,有效整合编制、民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行政记录,为开展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提供了数据基础。深化现代信息技术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普查工作质效全面提升。
(五)防治普查造假,坚决守牢数据质量生命线。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强化全流程数据质量管理,全面防治统计造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广泛开展宣传动员,举办各类科普性强、参与度高的宣传活动,积极争取普查对象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普查良好社会氛围。
三、普查主要数据
(一)单位情况。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683个,比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3762个,增长195.8%;产业活动单位6595个,增加3961个,增长150.4%;个体经营户27741个,增加17141个,增长161.7%。
按行业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量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149个,占55.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91个,占8.6%;住宿餐饮业346个,占6.1%。
(二)从业人员情况。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3996人,比2018年末增加27048人,增长100.4%,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1825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6979人,增加5624人,增长49.5%;第三产业从业人员37017人,增加21516人,增长138.8%。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34144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8192人。
按行业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7012人,占29.8%;建筑业11188人,占20.7%;制造业5034人,占9.3%。
(三)资产负债和营业收入情况。从资产看,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540450.10万元;其中,第二产业1783415.28万元,第三产业4757034.72万元。从负债看,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571443.77万元;其中,第二产业1041422.55万元,第三产业530021.22万元。从营业收入看,2023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2477553.86万元,比2018年增长146.6%。其中,第二产业1540926.81万元,增长91.9%;第三产业936627.05万元,增长366.7%。
(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情况。2023年末,全县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57个,从业人员1392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4692.86万元。其中,数字产品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4个,从业人员202人,营业收入7085.97万元;数字产品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6个,从业人员241人,营业收入8509.74万元;数字技术应用业企业法人单位21个,从业人员120人,营业收入2139.20万元;数字要素驱动业企业法人单位86个,从业人员829人,营业收入56957.95万元。
(五)新兴产业情况。2023年末,全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0个。全县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2个,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251.9万元。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1523万元。
四、年度GDP修订情况
按照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国家统计局利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和有关部门资料,并同步实施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改革,对普查年度(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GDP)进行了修订。我县修订后的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为160.59亿元,比初步核算数153.18亿元增加7.41亿元,增幅为4.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39.28亿元,占GDP比重为24.5%;第二产业增加值为54.35亿元,占GDP比重为33.8%;第三产业增加值为66.96亿元,占GDP比重为41.7%。三次产业结构为24.5:33.8:41.7,变化为三二一型。
总的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了丰硕成果,普查主要数据客观反映了五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进展新成就。下一步,我们将通过经济普查年鉴、解读报告等多种形式陆续向社会公布更详细的普查数据结果,积极组织各方力量深度开发应用普查资料,充分发挥普查数据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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