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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2022年1-3月社会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简析

索 引 号:dyx024-/2022-0421002 公文目录:抓消费 发文机构:大姚县统计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2022年1-3月社会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简析

今年1-3月,大姚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积极开拓消费市场,努力扩大消费需求,持续提升居民消费信心,消费市场运行良好。

一、1-3月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

(一)总体情况

1-3月,大姚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5890.7万元,同比增长14.5%,比2月份下降1.5个百分点,比全州平均水平高5.7个百分点

(二)四大行业情况

  1-3月,批发业实现销售额37360.4万元,同比增长16%零售业实现零售额88666万元,同比增长6.8%,住宿业实现营业额3851.6万元,同比增长10.5%餐饮业实现营业额13262.8万元,同比增长9.5%

(三)限上企业消费运行情况

从消费渠道看,线上消费快速增长,线下消费继续改善。一方面新消费模式快速增长,1-3月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67.1%;另一方面实体店消费继续改善,在限额以上单位有店铺零售中,传统零售业态如杂食店、便利店、超市中、专业店、家居建材店1-2月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24.3%、23.9%70.9%42.1%,46.1%

从商品类别看多数限上商品销售增势良好。1-3月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增长40.1%、饮料类增长55.7%、烟酒增长22%、日用品类商品增长11%建筑及装饰材料增长33.1%、家用电器增长78.7%。

从新纳限企业支撑情况看2021年底,大姚县年度新纳限企业20家,其中批发业4家、零售业14家,餐饮业2家。至2022年3月我县共有限额以上批发业10家、零售业40家,住宿业5家,餐饮业24家。

1-3月,限额以上批发业实现销售额6468.6万元,同比增长30.9%。新纳限企业(4户)销售额2045万元,占限额以上批发业的31.6%,限上拉动批发业增长27个百分点,支撑作用明显。

1-3月,限额以上零售业(40户)实现销售额10416万元,同比增长27.7%;新纳限零售业14户,完成销售额3074万元,占限额以上零售业的26.9%,拉动限额以上企业增长20.4个百分点,支撑作用明显。

1-3月,限额以上餐饮业(24户)实现营业额1582.9万元,同比增长25.3%。新纳限餐饮业2户,实现营业额114.2万元,占限额以上餐饮业的7.2%,拉动限额以上餐饮业增长6.1个百分点,支撑作用明显。

二、存在问题

(一)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占比大,对全县零售业影响较大。大姚县限上80户企业中,零售业40户,占限上企业户数的50%,销售额10146万元,占限额以上销售额的76.2%,限上零售业波动对全县零售业影响较大。

(二)住宿业企业规模小。3月底全县在库住宿业仅5户,实现营业额503.5万元,仅占限上零售额的3.8%,对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贡献率不足。

(三)疫情导致居民消费活力不足。2月份以来,受国内、省内出现多点散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就业难,部分群众收入减少,居民消费意愿不足,外出旅游就餐较为谨慎,消费活力不足,对零售、住宿和餐饮行业影响较大。

 三、建议

(一)抓实市场主体培育。相关部门强化履职,形成合力,在遵循市场规律、尊重经营主体自愿的前提,有意识引导市场主体自觉提升市场准入标准注册企业,增加企业规模。

(二)继续排查培育充实限上企业库。监测培育重点企业,推进“升规 纳限”工作。秉持“先入库,后有数”的原则,继续做大、做强现有限额以上企业,充分发挥其龙头作用,为大姚县限上企业零售额的持续增长提供保障。

(三)注重调整四大行业结构加大对我县住宿企业的排查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住宿企业提供宽松的准入制度,打消其纳入限上企业的顾虑,提高其升限积极性,尽而提高我县限额以上住宿企业数量及规模。

(四)实施促消费政策,鼓励消费。通过刺激政策如增加收入补贴、发放消费券等举措拉动消费,进一步提升居民消费欲望,释放被抑制、被冻结的合理消费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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