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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dyx023-/2025-0120001 公文目录:2024 发文机构:大姚县林草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7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2025年01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编制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2024年,主动公开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林草产业促农增收林草科技培训、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动态。公开发布12件县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和县第十届三次政协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涉及行政决定(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的内容,相关股室均在完成时限内办结,并及时公布行政决定等结果信息。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公开重大项目建设、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多个重点领域信息,2023年的财政决算和2024年的财政预算信息已经县财政局审核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认真落实《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要求,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规范在政府网站和依申请公开平台公开答复文书格式。加强与法制、信访、法院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联动,畅通内部工作流转与衔接。在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线上渠道(依申请公开平台、邮箱)和线下渠道(当面、邮寄、传真)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2024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规定,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范畴,强化政府媒体平台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建立了政府信息报送三审制度,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和严肃性,推动全局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认真开展网站自查自纠工作,时清除错敏信息、涉密信息和错误链接,并在政务公开栏目发布自查报告,确保网站安全运行,信息准确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高度重视微信公众号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应用优先、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以促进公开、为民服务为目的,突出工作重点,展示工作特色,规范平台运作,及时发布最新政策信息,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大姚林业微信公众号累计推送信息150,累计总阅读量6088,我局对12345政府热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并指定12345政府热线联络员,2024年共接到4“12345”热线电话,并圆满解决,门户网站公众参与处理回复6条,群众满意率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结合林草工作实际,将各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到具体股室股室按照工作职责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向局综合办提供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依照由信息产生的股室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到负责保密审查工作的局办公室(保密机构)提出审查意见,最后局分管负责人审核,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1.280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县林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全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到位,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尚未真正确立,政府信息公开一些栏目存在无信息可公开现象。二是存在重网站建设、轻内容维护的现象,对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不够及时,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和质量在低水平徘徊。

改进措施:县林草局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巩固提高领导及各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同时,结合林草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不断优化公开内容,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高度融合,加强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促进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