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陈新委员:
您在政协大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林长制工作”的提案,已交由我单位办理,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林长制自推行两年多以来,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各级林长履职尽责,使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得到了全面加强。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林长制工作,我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下,采取了系列措施。一是基础体系有序建成。全面建立三级林长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县、乡(镇)村三级均成立了林长制领导小组,设立了林长制办公室,全县设置林长281人,其中县级27人、乡级125人、村级129人。认真落实林长制督察制度,印发督察方案,成立县级督察领导小组,开展林长制督察工作。构建了年度绩效综合考评考核体系,将“林长制考核”纳入全县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基本建成“一长两员”为主体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源头网格化管护体系。全县共划分网格管护责任区1557个,1228名护林员管护责任全部落实到山头地块。二是工作机制有序运行。认真落实“发布总林长令、林长+森林警长、林长任务清单、林长巡林推动重点工作清单、林长述职”等5项工作机制,推动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印发《林长制县级会议制度(试行)》、《林长巡林实施办法(试行)》、《县级督察制度(试行)》、《信息工作制度(试行)》、《县级考评办法(试行)》、《大姚县公安机关森林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建立总林长令发布机制。2024年发布县级总林长令1道,对全县各级林长履职尽责提出要求,推动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实。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林长巡林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林长制督察工作的通知》,积极发挥州级林长巡林调研的示范带动效应,推动大姚县各级林长深入责任区开展巡林巡查。三是压实林长责任,认真开展各级林长巡林工作。2023年县级林长开展巡林108次,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组织开展林长制督察2次,乡镇村林长对各自责任区巡林共1092次。并严格落实部门挂钩联系制度,县级林长制领导小组28个成员单位分别挂钩联系到12个乡镇,基本做到督促指导全覆盖。四是以林长制为抓手,激发产业发展活力。2023年,根据州行业主管部门反馈我县完成林业行业产值37.93亿元,同比增幅4.85%,其中第一产值11.47亿元,同比增幅4.3%,第二产产值26.24亿元,同比增幅4.96%,第三产业产值0.22亿元,同比增幅29.4%。由于我县核桃花椒等林业产业销售主要在第四季度,到2023年底,我县可实现林业行业总产值92.36亿元,增幅达45%。在推进“林长制”工作中,大姚县强化统筹协调,推深做实林长制。2023年度,大姚县兑现、兑清了全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809.2826万元。全县统筹了现有生态护林员补助、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补助等资金。2023年,全县专职护林员人均年工资达16752元,为护林员切实履职,让青山常在打好了基础。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十分感谢您对林长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意见,如还需询问,请联系范晓东同志,联系电话:6212558。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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