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兴奎代表:
您在大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野生动物肇事补偿的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实施情况
为建立管理措施科学、服务网络完善、理赔及时高效的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管理服务体系,有效转嫁野生动物的侵害风险,充分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三农,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省林业和草原局要求,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于2020年运用市场机制采购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的方式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分公司为2020—2022年楚雄彝族自治州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的承保单位,保险期限为36个月(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至2022年12月31日24时止)。
由于各种原因,上一轮(2020—2022年)保险期限满后,2023—2025年楚雄彝族自治州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直到2023年9月18日2023—2025年楚雄彝族自治州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二次)招标成功,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才确定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中心支公司为2023—2025年楚雄彝族自治州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的承保单位,即投保人为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保险人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中心支公司;被保险人是楚雄州行政区域内受到野生动物伤害(损害)的群众;承保补偿范围是楚雄州辖行政区域范围内,且符合《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中规定的补偿范围内的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三有动物)及野猪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理、执行等相关事宜;服务时间为2023年01月01日00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保险仍由州级统一投保,县级仍不需配套保费,被保险人也仍不需缴纳保费。鉴于此,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 平安财险楚雄中心支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联合下发了《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 平安财险楚雄中心支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培训会议的通知》(楚林联发〔2023〕9号),并于2023年9月21日在楚雄州林草局召开了2023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培训会议,且对相关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之后,我局于2023年9月25日下发了《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召开2023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培训会议的通知》(〔2023〕—118),并于2023年9月27日在大姚县林草局召开了由各乡镇林草服务中心主任、中国平安财险大姚支公司具体项目服务人员等参加的2023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培训会议。且对做好2023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工作作了如下安排、部署:根据双方签订的保险服务合同和上级要求,从2023年9月27日起,查勘定损工作由中国平安财险大姚支公司组织开展现场查勘为主,在实际工作中,各乡镇林草服务中心要加强与保险公司沟通协调,认真协助、督促开展查勘、定损和理赔工作,做到发生损害案件能及时报案、及时受理、限时查勘定损、及时兑付赔偿金,切实维护受灾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保险工作的顺利推进。会后,要求各乡镇林草服务中心务必要协同保险公司做好2023年1-9月份肇事案件材料,配合做好案件核查,确保在2023年10月底前完成赔偿费兑付。
2023年全县共产生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报案265件,涉及金额120483元。截至2024年1月15日,保险公司核定221件,金额86768元,其中湾碧乡45件,金额23180元,余下30件未核定补偿。在贵团的反应下,我单位及时督导保险公司尽快清理未决案件,截至2024年5月30日,保险公司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补偿已全部核定并兑现完毕(包括湾碧乡未处理的30件),其中,湾碧乡共计75件、占全县核定案件数的28.3%,补偿金额43700元、占全县补偿金额的36.27%;碧拉乍村委会43件、占全乡核定案件数的57.33%,金额20520元、占全乡补偿金额的46.96%。
2023年采取以下措施推进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做好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工作,是保护生态安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二是认真履行职责。林草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及其人员吃透相关的政策、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野生动物肇事损失调查核实、评估和赔偿工作,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三是准确把握好赔偿范围。要在大姚县辖行政区域范围内,且符合《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中规定的补偿范围内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三有动物”及野猪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才给予补偿。四是严格执行赔偿标准。赔偿标准严格按《保险服务合同》的规定的标准来赔偿,并将该标准在具体工作中得到了落实。五是密切协调配合。根据要求,查勘定损工作由大姚县支公司组织开展现场查勘为主,在实际工作中,各乡镇林草服务中心都始终加强与保险公司沟通协调,认真协助、督促开展查勘、定损和理赔工作,做到发生损害案件能及时报案、及时受理、限时查勘定损、及时兑付赔偿金,切实维护受灾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保险工作的顺利推进。六是认真开展宣传培训。在县级组织培训的基础上,各乡镇林草服务中心和保险公司也积极举办培训班或现场培训,使委托代理查勘人员、乡镇林草服务中心、保护区管护局等相关人员掌握好保险理赔内容、方法和要求,做到发生案件能及时报案、及时受理、限时查勘、尽快兑付理赔,减轻群众的压力和损失,为顺利开展公众责任保险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七是做好防灾防损。为减少野生动物肇事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害,降低人民群众的损失,各乡镇认真落实“林长制”主体责任,按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好做好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宣传和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职责。各乡镇林草服务中心按2023年8月下发的《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做好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宣传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加强防范野生动物伤害的宣传,特别是向群众宣传防范毒蛇、黑熊等危险动物造成人身伤害的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同时,在全县范围内的适当位置设置或张贴了“防范野生黑熊伤害警示标志”等警示标志377多块(张)。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与大姚县支公司的协作、指导,特别是以方便、快捷、高效、真实、公平,维护受损群众正当利益为原则,不断优化出险报案、查勘定损、补偿支付、紧急联系人及其电话信息等为主要内容的大姚县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报案处理流程。同时,加大对林草部门相关人员、查勘定损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办事能力、效率。并加大资金兑现力度,一旦财政资金到账、受损群众补偿信息无误,确保3—5个工作日内补偿到账,减少群众损失,发挥补偿资金解决受伤群众部分困难、为受灾群众恢复生产提供一定保障等应有作用。
二、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监控和野外巡查及其预警
(一)推行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压实野生动物保护及致害防控责任。在全县范围内划定网格责任区1557个,落实村级专管员(村民小组长)1557名,护林员1233名(其中天保护林员653名,生态护林员580名),责任区网格化落地上图得到全面落实。最终,建成“县—乡镇—村—责任区”的管护网格区划体系架构。并压实各级林长、各类护林员、护湿员的野生动物保护责任,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确保野生动物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县始终强化护林员对野生动物迁徙停歇地、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重要栖息地等区域监控和野外巡查,充分发挥护林员处在野生动物保护、监控最一线的优势,为及时发现并制止破坏野生动物的行为、发现并报告野生动物致害情况、为群众及时发出预警发挥护林员应有作用。
(二)积极主动作为,做好致害防控宣传或预警。一是常规宣传。多年来,我县每年针对群众上山拾菌、耕作、放牧的最佳节令,也是许多农作物即将成熟的季节,同时,也是各类陆生野生动物频繁活动的时期,为体现预防为主,肇事补偿为辅,通过防控宣传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野生动物肇事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也尽可能地避免受野生动物威胁的人类因紧急自卫而击伤、击毙野生动物而造成野生动物伤害、损失,都向各乡镇林草服务中心下发《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做好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宣传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工作的通知》,并做出增强做好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必要性认识、着力采取做好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宣传有效措施突出宣传实效、加强教育宣传指导减少野生动物伤人事件发生等要求。二是重点预警。在接到大型野生动物、毒蛇等重点野生动物造成人员、家畜伤亡报告或有肇事案件补偿发生,以及研判可能近期某地可能有大型野生动物出没时,在发生地及其发生地周边一定范围的主要道路口、林区、村寨适当位置设置或张贴“防范野生黑熊伤害警示标志”、“防范野猪伤害警示标志”等警示标志,以及发出诸如“警示:近期赵家店麻街林区发生羊伤亡事件,疑似有大型动物出没,请附近群众注意自身和家人及其家畜安全,非必要不要入山 !!!!!”的预警。尽量减少野生动物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
下一步,在国家没有野生动物监测项目或资金投入的情况下,我们将进一步加大采用人员开展对野生动物迁徙停歇地、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重要栖息地等区域监控和野外巡查,精准掌握野生动物肇事活动规律,持续开展常规宣传,及时向有关乡镇发出重点预警,同时,督导乡镇向村、组适时给予预警。
最后,衷心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给予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更多的关心支持,提出您宝贵的意见建议,以便我们不断改进,加强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的管理,服务好三农,竭力减少肇事给群众造成的损失。同时,也坚信:有各级“两委员一代表”的支持,大姚的生态环境会越来越好,人与动物相处也会越来越和谐,“群猴林中戏,黑熊山谷吼,百鸟幽涧鸣”的美景一定会在大姚永驻。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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