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林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云南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透明度,推进绿美大姚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县林草局将公开透明作为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上级下发的林业政策法规,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及时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已在大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并进行了信息更新维护。主动公开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核桃花椒产业发展、林草科技培训、森林草原防灭火、林草产业促农增收、等工作动态。公开发布7件县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和县第十届二次政协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公布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的政策规划和帮扶情况。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栏目公布涉及森林和草原的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实施方案、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和监督方式等信息。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涉及行政决定(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的内容,相关股室均在完成时限内办结,采伐证等各项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办结,并及时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结果信息。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在指定栏目公开县林草局机构权力配置情况。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公开重大项目建设、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多个重点领域信息,2022年的财政决算和2023年的财政预算信息已经县财政局审核公布。主动公开林草产业发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党建、行政执法等工作动态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联系人档案,落实受理人员责任,认真落实《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规范在政府网站和依申请公开平台公开答复文书格式。加强与法制、信访、法院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联动,畅通内部工作流转与衔接。在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线上渠道(依申请公开平台、邮箱)和线下渠道(当面、邮寄、传真)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2023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解读回应情况。聚焦大姚县核桃产业发展政策解读,并做好与政策文件的相互链接,使政策内涵权威透明,避免误解误读。解读《大姚县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方案紧跟国家、省州关于核桃产业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工作思路,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有力措施,坚定不移地把核桃产业发展作为全县山区半山区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支柱产业来抓,出台一系列的激励和扶持产业发展的优惠补贴、补助政策,切实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的核桃林农、企业。核桃产业在三年行动中如何布局以点带面的项目建设将稳步推进核桃花椒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县域经济平稳发展。
(四)平台管理运营情况。丰富大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林业和草原信息资源,切实做好重点林业和草原项目信息公布,保障好县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内容。我局信息采用新华社客户端1篇,云报1篇,人民网云南1篇,云南网1篇,云南网楚雄2篇,楚雄日报1篇,楚雄新闻1篇,学习强国1篇。围绕生态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地建设、林草产业发展等内容丰富“大姚林业”168条。所发布的信息不存在严重表述错误,被上级部门通报或泄露国家秘密、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的。我局对12345政府热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并指定12345政府热线联络员,2023年共接到4次“12345”热线电话,并圆满解决,群众满意率100%。
(五)组织保障。我局根据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年内召开1次党组会议,主要领导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确定1名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1名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员,并备案。完善《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局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依照由信息产生的股室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到负责保密审查工作的局办公室(保密机构)提出审查意见,最后局分管负责人审核,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公布。按要求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材料,未有迟报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现象,材料内容符合要求,按要求参加培训、会议及有关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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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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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制发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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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废止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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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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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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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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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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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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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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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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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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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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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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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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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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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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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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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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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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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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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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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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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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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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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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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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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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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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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22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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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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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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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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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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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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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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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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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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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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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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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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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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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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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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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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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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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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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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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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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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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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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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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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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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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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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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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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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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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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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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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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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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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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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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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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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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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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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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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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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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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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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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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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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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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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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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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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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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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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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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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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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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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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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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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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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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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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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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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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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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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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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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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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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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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县林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需要改进: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还较单一,侧重点还是在工作动态类信息,文件类信息数量较少;二是对各股室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不充分,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缺乏系统的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浮于表面,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有关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制度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教育培训。通过会议、文件、培训等形式传达上级工作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到位、责任落实,提高全系统信息工作人员的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切实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坚持将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强化提升贯彻条例的思想认识,细化条例执行的工作安排,做好条例落实的监督检查,将公开工作融入林草日常工作中去,拓宽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三是严格信息公开审查标准。健全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政务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机制,更好统筹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促进信息发布以及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内质量和数据的“含金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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