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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项措施推进“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认定

索 引 号:dyx022-/2025-0822002 公文目录:经营主体倍增 发文机构:大姚县市场监管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9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项措施推进“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认定

为深入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近日,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推动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申报认定工作。

一是结合实际标准明确“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分类入库标准和申报、认定流程,完成入库表单配置,切实做好认定准备工作。

二是政策宣传全覆盖。发挥县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通过多种途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影响力,逐步提升个体工商户申报的积极性,营造活跃的申报氛围。

精准摸排强服务依托“成长型、发展型”数据库,通过数据分析、走访调研、个私协会摸排等方式,建立“名特优新”重点对象培育库。通过上门走访开展宣传,鼓励、引导个体工商户自主申报“名特优新”。积极收集个体工商户反映涉及申报过程的有关问题,及时研究解答,耐心指导,切实解决个体工商户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是聚集优势强培育以产品和服务质量较为突出,具有地方特色优势,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或民间传统技艺,参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形态的个体工商户为重点,认定为“名、特、优、新”四类。

五是协同联动提效能。联合发改、工信、财政、人社、住建、交运等12个部门制定并下发《大姚县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引入部门、行业协会推荐机制,拓宽优质个体户发现渠道。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4户个体工商户通过“培育平台”完成申报。其中,申报为“知名”类4户、“特色”类4户、“优质”类5户、“新兴”类1户。

下步,我局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宣传引导,按照“先分型、后分类”的原则,鼓励个体工商户根据“名特优新”分类标准自主申报,全面推进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的评选工作,助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