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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大姚县政协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011号提案办理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22-/2025-0730009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机构:大姚县市场监管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8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大姚县政协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011号提案办理的答复

尹忠梅委员:​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散装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对我们改进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5月底,全县有食品生产经营户3707户,其中:获证食品生产企业32户,食品销售企业1708户,餐饮服务企业1305户,学校食堂115个,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16户,食品摊贩331户。所有食品销售企业大部分都经营有散装食品。

二、散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监管,规范散装销售行为。紧盯“进、销、存”三个关键环节,强化散装食品销售监管。督促散装食品经营者落实好进货查验、建立进销货台账,严格执行散装食品标识标签管理制度,标识的内容真实、完整。要求散装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根据散装食品保质期限和贮存要求,定期检查库存散装食品,及时完善储存条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重点检查散装食品经营者是否依法经营,是否存在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行为,对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是否及时清理,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防护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是否设置提示标牌,接触直接入口或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戴口罩、手套和帽子,是否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联系方式等内容,是否存在涂改、伪造散装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行为。2024年以来,向散装食品经营者发放散装白酒、自制泡酒、米线等规范标签标识2000张,公示餐饮“红黑榜”15期,检查食品经营户650户次,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80件。

(二)结合日常监管,强化食品监督抽检。突出重点场所、重点品种,加大对散装食品的靶向抽检监测力度,及时发现散装食品经营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针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食品销售经营者进行整改,扎实做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2024年以来,开展快检899批次,组织全县食品加工小作坊集中送检产品486批次(包括散装白酒、食用植物油、核桃油、红糖、米线、火腿、糕点类等),监督抽检白酒、鲜猪肉、水果、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食品1300批次,不合格样品(问题样品)45件,完成后处置45件。

(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利用“12315”平台,强化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加强与网络第三方平台的协作,对在线投诉食品安全较多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线下实体店的监督检查频次,确实解决存在的问题。2024以来,共受理食品类投诉举报151件,办结率100%。

(四)强化宣传教育和引导。定期组织散装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卫生操作规范培训,培训内容涵盖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个人卫生要求、食品加工操作规范等方面,压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同时,广泛宣传散装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加强散装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高消费者辨劣识假的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鼓励消费者在发现问题食品或违规行为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

三、下步工作

下一步,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规范散装食品销售行为,加大对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整治力度,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树牢依法依规经营意识,确保辖区群众饮食安全,筑牢舌尖安全防线。

感谢您对散装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