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相关产品国家强制性标准贯彻执行保障获证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有关要求,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姚昙华山泉有限公司和大姚百草岭山泉饮品有限公司两家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冷灌装瓶)生产企业开展行政指导,建议2家企业完成接触食品材质更换达标、新产品检验、变更《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明细、加强出厂产品质量检验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