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600142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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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支出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
3.负责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4.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
5.负责宏观质量和产品质量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规划和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发展和质量强县战略,参与全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工作,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6.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开展经营行为规范、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承担12315、12345申诉举报处理工作。
7.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覆盖食品、特殊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8.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标准实施。
10.负责计量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和监督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对比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开展能源计量、能效标识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本辖区内认证认可事项进行监督管理,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制度,依法开展认证认可违法行为查处。
12.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及组织实施其生产、流通、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标准。
13.负责知识产权(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工作,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保护知识产权。
1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承担价格监督检查执法工作。
15.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食盐安全监督执法、协调、指导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6.指导广告业发展,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17.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
18.负责除上述职能职责外法律法规赋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职能职责。
19.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办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2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2个内设机构,其中含10个内设机构和12个市场监管所。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食品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知识产权保护股、特种设备监察股、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股、市场监管服务股、执法稽查股、金碧市场监督管理所、石羊市场监督管理所、六苴市场监督管理所、龙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新街市场监督管理所、赵家店市场监督管理所、三岔河市场监督管理所、桂花市场监督管理所、昙华市场监督管理所、湾碧市场监督管理所、三台市场监督管理所、铁锁市场监督管理所。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和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健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管局工作台账,以“三张清单”为抓手,以提能力、强素质为主线,严格执行交办、承办、督办和销号“三办一销号”制度,落实月调度、季通报、半年督、年考核机制,切实做到“三零五必须”。运用好跟踪性问效、督察式问效等方式,在抓落实中发现问题,在解决问题中推动落实。
2.着力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结合地方经济发展特点、统筹各部门资源,落细落实各项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改革措施,积极推进“个转企”行动。持续对“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定期开展选拔认定,推动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畅通“政银企个”合作渠道,让更多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到经营主体。深入推进“小个专”党建工作,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小个专”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依法推进轻微免罚、首违不罚,落实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和首次、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深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公共服务、金融服务等重点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帮助各类经营主体降本减负、轻装上阵。
3.切实当好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维护者。一是夯实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规则基础。充分发挥县公平竞争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的作用,完善政策措施、落实重大政策措施会审等工作机制,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强化刚性约束。二是强化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建设。严格落实《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化管理。三是加大对不正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以社会关注和民生领域为重点,依法打击各类垄断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违法行为,有序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和生产经营行为的规定和做法。
4.深入推进质量强县和知识产权强县建设。一是深入推进质量强县建设。认真开展好“质量月”“世界标准日”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持续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动、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等活动。二是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认真落实2024—2025年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推进计划,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行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继续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大力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助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5.全力防范化解“三品一特”安全风险隐患。一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持续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三年行动,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要求深度嵌入日常管理,深化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快大型食品超市和重点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二是强化药品安全监管。持续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提高风险隐患排查的针对性、靶向性和有效性,落实风险管控要求,将药品安全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高压严打药械化违法违规行为,以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促进形成公平公正的创新发展环境。三是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层层传导压力,督促生产销售单位真正将“两个规定”用起来,完善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对照监管任务清单、督查清单,严格督促企业明确风险管控事项。持续开展重点工业产品隐患排查治理。四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扎实推进城镇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跟进做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两个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力度。
6.持续强化民生领域监管执法。深入开展教育、医疗、殡葬等民生领域价格专项检查,统筹抓好电子计价秤“短斤缺两”以及“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突出民生监管。扎实推进民生领域“铁拳”行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食品中非法添加、民生领域检验检测违法等行为,强化行刑衔接、行纪衔接,曝光典型案例,释放震慑效果。深化“长江禁捕打非断链”行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强化民生执法。充分发挥12315平台作用,加强热点跟踪,提高消费纠纷调解成功率、投诉举报按时办结率,及时将符合移送条件的问题线索移交有管辖权的行业主管部门,加大“诉转案”力度,抓实民生维权。
7.深入推进行风建设,全力塑造新时代市场监管良好形象。2025年是行风建设“巩固提升年”,进一步深化审批服务规范化、数字化建设;着眼“规范”“到位”,努力做到日常监管“无事不扰、无处不在”;聚焦“依法”“审慎”,推动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有机统一。在强化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持续健全问题收集、转办、督办、反馈和定期调度、督查指导、约谈通报、信息报送、考核验收、行纪衔接等制度。在加大宣传力度上下功夫,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典型事例、典型人物,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和反面典型警醒教育作用,全面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72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6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5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011,492.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011,492.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6,972.00元,减少1.10%。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5年本单位在职人员减少1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随之减少131,180.00元;二是公务用车报废1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元;三是减少项目预算支出20,792.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011,492.00元,其中:本年收入15,011,492.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011,492.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6,972.00元,减少1.10%。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5年本单位在职人员减少1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随之减少131,180.00元;二是公务用车报废1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元;三是减少项目预算支出20,792.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011,492.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011,49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541,492.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6,180.00元,减少0.99%,主要原因是:一是2025年本单位在职人员减少1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随之减少131,180.00元;二是公务用车报废1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元;项目支出47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792.00元;减幅为4.24%,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号召为基层减负,减少部分会议和培训支出费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38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0,169,830.00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单位行政运行所需公用经费支出。
2.20138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秩序执法200,000.00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中行政执法各项办公费用和执法设备采购支出。
3.20138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监管支出270,000.00元,主要用于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及食品安全事务日常监管支出。
4.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184,919.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养老金支出。
5.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19,439.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
6.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30,788.00元,主要用于单位遗属人员补助支出。
7.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06,95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中公务员基本医疗及大病保险。
8.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596.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中事业人员基本医疗及大病保险。
9.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02,487.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医疗补助。
10.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9,6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
11.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61,883.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的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00元,减少9.6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42次,共计接待21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均为20,000.0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00元,减少9.6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00元,减少9.6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与上年对比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废行政执法用车1辆,2025年行政执法用车编制减少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5,00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无重点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目标绩效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
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91,64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600.00元,减少3.67%,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我局在职人员比上年减1人,导致人员公用经费、各项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有所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7,635,854.03元,其中,流动资产9,772.27元,固定资产7,609,041.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7,04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5,3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900.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96,081.4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7,539.25元;资产使用收入11,984.55元,其中出租资产4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1,984.55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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