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姚县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紧紧围绕市场行风建设和“三品一特”监管重点,全局依法决策、依法监管、依法行政呈现良好的法治态势,有力推动全县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一、回顾2024年工作,成绩值得肯定
(一)第一责任人履责能力进一步提升。利用集中学与自学、网络学与培训、“第一议题”与“主题党日”等方式,依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学院、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等渠道,局领导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工作要求。先后自行学习了法治思想11轮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10余部,参加省州培训2次、外出考察学习1轮次,参加单位大练兵业务培训2期。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助力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做到同部署、同落实,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2次,上法制课2次,组织召开案审会18次。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本年行政诉讼案0起),年内未收到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
(二)纪法思想意识进一步夯实。紧紧围绕“三品一特”业务监管重点,聚焦法治短板、执法短板,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运用于市场监管领域,着力增强市场监管队伍的思想政治意识、法纪意识。一是班子引领学。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强化班子队伍的法治思想教育,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一年以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交流研讨2次,上法制课2次。二是支部加强学。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内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交流讨论4次,支部书记上法制课2次,大大提升党员干部对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三是职工会议重点学。结合监管重点行业、执法短板和执法能力风险问题,采取以案释法、以案交流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干部职工会议12次,近期在每周例会上开展“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大讲堂”,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以案件质量交流的学习会议2次。四是督导学。依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学院平台,强化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性,督导学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每人完成学分50分以上,督导参加纪法知识、法律法规竞赛(考试)4次。五是警示教育学。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医药领域腐败整治重点,依托典型案例和州县通报文件等内部资料,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10次,观看了《问“剑”破局》、《警钟为你而鸣》等警示教育片5部,人均撰写心得体会2篇。
(三)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一是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安排专人参加县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队精准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普法工作;扎实开展对挂包村、社区进行普法宣传,2024年,主要领导到挂包村开展法治宣讲2场次,干部职工入户宣传100余户次,发放《普法强基读物》、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等宣传材料1000余份。二是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产权宣传周”、“世界计量日”、“化妆品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契机,组织开展法治集中宣传教育18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答疑解惑600余人次,张贴海报300余份,电子宣传标语100余条,组织各类市场主体从业人员集中学习15场次。扎实做好以案释法工作,通过政府信息网发布典型案例,利用新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4年,累计公示普通行政处罚程序案件210件,公示率达100%。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全力推进权责公开透明化。2024年度,法定主动公开事项83项,发布市场监管政务信息50期,公开行政职权八类508项,食品抽检1290批次。二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修订了《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版)》,精准应用技能设备,做实做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了执法证件、程序、文书、标志“四个统一”和文字(音像)记录全过程覆盖。三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党组会议议事决策,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全年累计召开党组会议17次,决策事项114个;召开领导班子集体案审会18次,审议讨论行政处罚案件18件,均经过法制审核程序。四是积极推动行刑、行纪衔接工作。加强市场监管与公安机关、检察院、纪检监察的案件衔接工作,优化行政争议化解渠道,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2024年,涉及市场监管行政复议案件6件,维持6件,纠错率率为0,行政诉讼0件。受理查处公安部门移送案件3件,查处检察院指定办理案件1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线索4个。
(五)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提质。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024年,市场监管局在编在岗68人,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持证率达100%。二是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全局性“执法业务培训”3期,督促68名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市场监管网络学院“线上”学法50个学时;聚焦重点热点,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1轮次,外派骨干参加国家、省、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知识及执法业务培训30次,参训59人。三是加强执法案件交流学习力度。利用培训契机,组织开展执法案件业务研讨2次,定期编发《行政执法业务法指导》2期。
(六)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紧紧围绕“三品一特”安全监管领域,加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虚假广告、违规收费、特种设备等九个市场监管领域的执法检查力度,牢牢守住“四大”安全底线。2024年,办理普通程序案件217件,其中:产品质量违法案件8件、知识产权案件3件、食品违法案件136件、无(照)证经营案件2件、药品及医疗器械案件20件、化妆品案件34件、价格案件7件、特种设备案件5件、计量案件3件。
(七)纪律作风建设呈现良好态势。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总体部署,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预警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一体推进“三不腐”,深入治理市场领域腐败问题,持续强化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氛围,用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梳理权力运行流程图,严格执行“周报、月评”制度,督促落实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充分发挥12315投诉平台和12345热线的网络举报和监管作用,依法依规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权益。
二、立足实情,自身问题亟待解决
2024年,大姚县市场监管局取得了“零”安全事故和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的成绩,但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是执法力量薄弱。目前,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有在编在岗68人,执法人员趋于年龄老化、非专业化问题突出。面对当前市场经营法治化、规范化、质量化建设,基层执法人员捉襟见肘,难于满足大市场监管和新型监管模式的需求。
二是执法人员专业与监管领域不匹配。大姚县市场监管系统普遍缺乏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标准计量等领域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市场监管所基本没有此类技术人员。
三是执法经费保障不到位。主要突出在“工业产品检测”经费保障不到位;执法办案设备要求严格,目前未按标准要求配备执法终端,严重制约监管效能的提升。
三、展望2025年工作,我们信心满满
2025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6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成果之年。按照省、州、县对抓实经营主体提质、改善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风险提出新的要求,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抓好法治建设工作。一是抓重点破难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二是明责任强监管,守住“三品一特”安全底线;三是提升监管效能,夯实市场监管现代化基础;四是转作风提效能,不断强化队伍建设。以习近平总局记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县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切实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努力营造竞争有序、公平公正、文明诚信、守法经营、和谐稳定、依法监管的法治营商环境,为大姚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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