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大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2023年中秋、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公告第12期

索 引 号:dyx022-/2023-1030002 公文目录:食品药品消费提示 发文机构:大姚县市场监管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5日 文  号: 标  题:2023年中秋、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公告第12期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食品消费进入高峰期,为保障节日食品安全,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欢度祥和节日,大姚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选购食品注意事项。购买食品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卫生的场所。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查看外包装是否完好,不购买包装标签标示信息不完整、外包装有破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购买月饼时,要注意看月饼外观,闻气味,新鲜月饼有月饼特有的香味。使用劣质原辅料制作或存放时间较长的月饼,则会有异味或哈喇味。月饼要按保存条件储存,不食用变质月饼。月饼生产、经营者应明码标价,严禁过度包装月饼。购买进口食品时,要查看“云智溯”追溯码、包装上是否有中文标签标识,不购买无中文标识、来源不明、质量安全无保障的进口食品。

二、严防散装白酒风险。选择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小作坊登记证)的商家购买白酒,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有检验合格证。不购买、不食用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散装白酒。使用醇基燃料的家庭、餐饮单位要对醇基燃料进行明显标示,以防将醇基燃料当散装白酒饮用,引发醇基燃料中毒事件。

三、谨防有毒野生菌、有毒中药材中毒。购买食用野生菌时要坚持“六不”原则:不熟悉的不选,不易识别的不选,头上戴帽(菌盖)、腰间系裙(菌环)、脚上穿鞋(菌托)的不选,混煮的不吃,凉拌的不吃,不认识的不吃。加工野生菌时烧熟煮透,不多种野生菌混煮,进食野生菌时不饮酒。草乌、附子、附片、牛尾参等毒性中药材须遵医嘱服用,使用不当会中毒,甚至导致人员伤亡。家庭、集体聚餐不得擅自煮食草乌、附子、附片、牛尾参,不得饮用草乌、附子、附片、牛尾参泡酒。

四、防止微生物污染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中秋前后,气温高,湿度大,微生物繁殖快,进食被微生物污染的食品易引发食物中毒。购买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时,要选择卫生干净,有防尘、防蝇和温控设施的店铺,购买后尽快食用。购买冷藏或冷冻食品时应注意食品是否在规定的条件下贮存,避免在室温下长时间暴露,被微生物污染。冰箱内存放食品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烹饪前需将食材洗净,刀具、案板和餐具要生熟分开。隔夜饭菜食用前应确认无变质后方可食用,再次食用要彻底加热。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督促各村委会食品安全信息员开展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现场指导,防止聚集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五、外出就餐注意事项。外出要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拒绝食用野味,不采购、不食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用餐时倡导使用公筷公勺,杜绝浪费。

六、消费维权保护自己。消费者应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如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尽量保留、维持外包装原样,拨打62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若就餐后发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食物中毒典型症状时,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或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

大姚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

(文件属性:主动公开)




下载